原标题:两人酒后追逐竞速一人撞水泥墩身亡司机被判拘役5个月
河北男子牛某酒后与另一名醉酒驾车的司机孟某飙车,结果孟某撞上水泥墩身亡。经交警认定孟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一审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牛某拘役5个月,孟某的家属上诉。11月22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法院查明,2019年1月14日凌晨5时许,牛某酒后驾驶轿车与醉酒后驾驶轿车的孟某飙车,其间,孟某驾驶的轿车撞在路外的水泥墩上,随后死亡。经交通管理大队事故认定小组认定,孟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超速行驶且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行驶、文明行驶,其行为违反了规定,孟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庭审中,牛某对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死者孟某的家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牛某赔偿医药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06万余元。
一审法院认为,牛某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牛某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孟某醉酒后在道路上超速驾驶机动车,发生单方交通事故致其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死亡非被告人牛某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牛某与孟某在道路上追逐竞驶,并不必然导致孟某死亡的后果,孟某的死亡与牛某的犯罪行为之间不存在必然的直接的因果关系。孟某家属的起诉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不符合法律规定,应予驳回。
一审法院以牛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驳回孟某家属的起诉。孟某的家属不服提出上诉,他们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量刑畸轻,要求支持其附带民事全部诉讼请求。
保定中院认为,牛某酒后与孟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过程中,孟某驾驶的机动车撞在水泥墩上,致孟某死亡,孟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孟某死亡造成的经济损失并非牛某犯罪行为直接造成。关于孟某家属认为的一审判决量刑过轻的意见,经查,案件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孟某家属仅可就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因此该上诉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保定中院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李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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