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莆田市城厢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已至鲐背之年的老人,本应在家安详晚年,享受天伦之乐。但96岁的陈大爷自2018年起,却一直居住在养老中心。2019年4月,陈大爷因无力支付护理费用,将子女告上了法院。
莆田市城厢法院灵川法庭在处理这起案件时,考虑到家庭纠纷案件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必然会加大老人与子女之间的矛盾,影响老人和子女之间的关系恢复。“若通过调解程序解决,不仅可以缓解老人与子女之间的紧张关系,实现老人与子女之间的和睦相处,还有利于老人今后的生活。”灵川法庭庭长陈俊武说。
随后,作为经办法官的陈俊武联系了陈大爷所在的村居调解主任,对陈大爷的家庭成员情况、子女抚养能力以及老人的居住现状等问题进行摸底了解。一番交流后,法官得知陈大爷的爱人已于多年前离世,二人共育有三子五女,各子女对赡养义务没有异议,但对赡养方式及赡养费用争议较大。
为了充分尊重陈大爷的个人意愿,法官要求陈大爷的代理律师以同步录音录像的方式向法庭提交陈大爷的赡养申请。陈大爷称,“我想继续在养老中心生活,也希望八个子女能为我解决费用问题。”
5月17日,灵川法庭召集了陈大爷的八个子女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对陈大爷的儿女进行了释法和讲解。“父母将众多孩子从小抚养成人不易,待父母年老时孝敬他们、赡养他们是每个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同时,法官还对陈大爷的子女们讲解了公民道德准则,使他们明白孝敬、赡养老人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最后,在法官的真诚感召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下,陈大爷的八个子女十分羞愧,均表示愿意赡养老父亲,并最终达成了赡养协议:陈大爷今后在养老中心的各项费用由其三个儿子共同承担。调解完毕后,陈大爷紧紧握住法官的手,一再地表示感谢。
法官有话说: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赡养纠纷案件,此类案件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时有发生,大多数是通过调解解决此类纠纷,也有极少部分通过法律诉讼程序使问题得以解决。究其原因,在于人们法律意识的淡薄,道德底线的丧失。我们不仅要提倡道德规范对人们行为的约束,更要注重法律的最终保障力,当道德约束失败时,应当有完善的法律规定予以保护,如果调解不成,就要采取法律手段来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我国自古就有赡养老人的美好传统,“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子欲养而亲不待”,在调解赡养一类纠纷时,要对老人的子女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用道德的力量去感化他们,让他们感受到道德舆论的强大力量,让他们怀着对父母的深厚感情去看待纠纷,换位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