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发展践悟丨推动完善村集体“三资”监管机制

日期:05-08
乡村振兴巫山集体经济

高质量发展践悟丨推动完善村集体“三资”监管机制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纪委监委紧盯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落地情况的监督。图为该市纪检监察干部走访了解以工代赈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廖添慧摄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深化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集体“三资”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如何聚焦村集体“三资”管理加强监督检查,持续推动完善监管机制,看住国家资产、集体财产,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我们采访了三位地方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

本期嘉宾

高靖生湖南省益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包仁贵重庆市巫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崔争鸣山东省淄博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健全贯通联动的监督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有效保障村集体“三资”安全

记者:随着乡村振兴全面推进,村集体经济“蛋糕”越做越大,管理中的廉洁风险不容忽视。请结合实践谈谈,针对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如何形成纠治合力?

高靖生:奋力谱写新时代高标准的“山乡巨变”,是湖南省委给益阳擘画的发展蓝图。我们立足职能职责,注重监督、办案、整改、治理一体发力,扎实开展“三湘护农”专项行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从监督情况来看,当前,村集体“三资”方面仍然存在集体财物和资产管理不规范、工程项目和债权债务管控有风险等问题,如有的白条入账、明细不清、大额现金支付,有的履行事前商议、事中监管、事后公开等制度不到位等。我们坚持联合作战、贯通发力,横向上加强与农业农村、自然资源、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动,定期会商,推动“纪巡”融合、“纪审”互动、“纪财”贯通,发挥各部门专业优势,提高发现问题能力。比如,对村集体经济体量大、项目建设多、债务规模大的重点村(社区)开展提级巡察,精准有效纠治问题。纵向上建立“市指导、县统筹、抓乡促村”工作机制,市纪委监委针对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制发工作提示,指导县(市、区)纪委监委精准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完善片区协作机制,统筹用好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和乡镇(街道)纪委的人员力量,提级监督、交叉监督、联合监督,提升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督质效。

包仁贵:巫山地处三峡库区腹地,是一个集大库区、大山区、大农村于一体的农业县。从近年我们监督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来看,经济组织运行、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较为普遍,同时也存在资金流失风险高、违规使用资金等风险隐患。如,我们查办的一起案件,就因村集体对上级财政投入资金未经群众大会讨论、未做好可行性论证,违规决策实施水蜜桃基地项目,导致村集体资金损失32万余元。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与组织部门、财政部门、农业农村委等单位联动,从“管长远”入手,推动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委托代理等制度,规范了村集体经济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堵塞了制度机制漏洞。

崔争鸣:淄博是一座组群式城市,各区县城镇发展、产业基础、治理水平都不尽相同,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也存在差异。我们梳理近年村居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发现,既有家底不清、收支不公开,坐收坐支、私设账外账等老问题,也有借旧村改造、村级工程项目建设以权谋私等新表现。我们以“清廉村居”建设为抓手,联合组织、民政、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聚焦管住“人权钱”,推动基层监督治理融成“一张网”。实践中,以推动工作层面协同、监督层面联动为重点,探索形成了联席会商和“人防+技防”两个主要载体。依托联席会商机制,与职能部门定期碰头,会商研判突出问题,谋划协同工作项目,推动各类监督条块结合,压实责任。针对村集体“三资”管理涉及层级、项目、资金多的特点,借助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督效能。比如,围绕加强村集体产权交易监管,在全市探索建立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将承包经营、物资采购、工程项目发包等纳入平台交易,进场前审核村级议事程序材料,竞价过程现场监督、全程录像,把决策权交给市场,减少权力寻租机会,保证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靶向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记者:“四风”和贪腐问题群众深恶痛绝,实践中,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如何靶向纠治、精准惩治?

高靖生:我们以部署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治理专项监督为统揽,聚焦责任落实、干部作风和廉洁风险等重点,紧盯资金监管不到位、资产资源处置随意、村级债务风险突出等薄弱环节,精准发力、持续发力。联合职能部门探索实行“驻场解剖麻雀”“蹲点监督”等调研督导方法,深入基层和群众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比如,我们联合有关职能部门深入基层开展为期10天的“驻场解剖麻雀”式调研,发现问题44个,提出意见建议12条。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实行巡察下沉查、审计专项查、专班重点查、监督常态查,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296个。以查办案件强震慑,全面起底2020年底以来全市涉及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的问题线索,综合运用领导包案、挂牌督办、提级查办等措施,一件一件过筛子。去年以来,共处置村集体“三资”领域问题线索108件,立案32件,党纪政务处分35人。

包仁贵:在监督检查方面,我们采取“提级监督+片区协作”机制,对涉农集体“三资”的重点线索和典型案件由县纪委监委提级办理,与此同时,采用“室组地”“组地”结合等方式,开展农村集体“三资”调查摸底,加强日常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系统整改。如针对突出问题,从村集体权力运行、议事决策、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进行“一对一解剖麻雀”,纠正涉嫌滥用职权侵占、私分集体资产等问题1491个。在查办案件的基础上,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大会,增强基层党员干部的纪法意识。在创新管理方面,我们督促农业农村委扎实开展村(居)民委员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账务分设”改革,探索实施了事务分离、财务分设、资产分管“三个分开”,由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集体“三资”的经营管理。村(居)民委员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分设套账、独立核算、分开管理,实现了责任明晰、管理规范、运转高效。

崔争鸣:我们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因地制宜,根据区县不同特点和问题集中程度,采取“市级点题、区县选题”相结合的方式,以“小切口”整治推动“大治理”。在城镇化率较高的中心城区,结合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针对城中村以资产出让租赁、提供增值服务为主的收入结构,组织开展转供电领域违规加价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村居通过加价供电不当获利、私设小金库等行为,在纠治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的同时,有力推动了电价惠民助企政策落实。针对城郊村、农业村以承包租赁为主的收入结构,我们联合“清廉村居”建设成员单位,谋划开展村级合同集中清理整治,实现对全市2900余个村居集体账户、10.3万份经济合同动态监管,推动村级清收化债12.6亿元,有效盘活集体资产、带动农民增收。

推动监督与办案贯通起来,“惩、治、防”一体用力,促进村集体“三资”管理更规范有序

记者:请结合实践谈谈,如何持续推动完善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促进村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高靖生:我们坚持把问题剖开来看,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强综合研判,找准哪些是个性问题、哪些是共性问题,哪些是思想问题、哪些是制度问题,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对症下药、精准施治。对干部思想上的问题,以案示警,加强重点人群的警示教育、纪律教育和廉洁教育;对制度和监管等方面的问题,制发纪检监察建议,推动问题整改、整章建制。比如,针对贪污侵占、套取挪用等问题背后的“家底”不清、资产交易不公开、集体决策不民主、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制发纪检监察建议20份,推动市县两级有关职能部门出台或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村级财物管理办法、村级涉债管理制度等35项制度,使村集体“三资”管理更加规范有序,也进一步促进了农村资产资源的盘活发展,2023年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达2.17亿元,同比增长11.3%。

包仁贵:我们以大力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为契机,大力开展村集体经济专项整治,同时联合组织、审计、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组建联合监督小组,定期监督检查,确保监督全面深入。对村集体“三资”进行近距离监督,避免出现村级监督员对村“一把手”不敢管、不会管的问题。针对基层管理薄弱的问题,推动印发《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修改完善治理结构,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先后聘请村级监督员252名,大力推行“五务”公开,利用“重庆农村三资监管平台”对集体资产运行进行及时监管,对发现的疑似问题及时进行智能预警,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效率,促进村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崔争鸣:我们注重发挥典型案件牵引作用,从中查找腐败风险点,摸清旧村改造中可能发生权钱交易、谋私贪腐等问题的风险点,采取巡镇带村、提级监督、专项监督等方式,对重点村居进行全面体检,严查违纪违法问题。推动以案促改促治,紧盯村级工程项目层层转包等逃避监管行为,试点建立村权事项备案监督制度,健全“项目立项—中标备案—造价评估”流程机制,对工程承揽、项目发包等七类涉权事项实行报备存档、全程监管。深化以案示警,推进“一把手讲廉”工程,督促镇街“一把手”结合本地村居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到村居开展警示教育,一体推动履职履责。在全市205个提级监督村创新实施“议事决策先讲规”制度,由村党支部书记领学相关制度要求,确保知规知止。(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李张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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