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查看项目具体的验收标准,只是到现场走了一圈,就在验收表上签字,不负责、不作为的工作态度既损害了党委政府形象,又损害了群众利益,今后一定以此为戒。”近日,乐业县兴乐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陈某某因不正确履行职责被给予政务警告处分,谈及此事陈某后悔不已。
2021年底,该县兴乐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广西某公司签订合同,由广西某公司负责在该县雅长乡承建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建设2座均为100立方米的蓄水池和11座拦水堰,2022年8月26日该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
今年初,该县纪委监委派出督查组对该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发现拦水堰部分路段是用简易的塑料波纹管接通而成。这一异常引起督查人员的警觉。
乡村振兴惠农项目最重要的就是稳固耐用,为何这个工程很多地方做得如此简易呢?是前期设计的标准还是存在偷工减料呢?
为进一步查明情况,该县纪委监委迅速成立核查组对该问题进行核查。
随即,核查组调取和查阅该项目设施的建设标准、设计图纸、验收相关单据和支付清单等材料,并与实地检测的数据和掌握的实况进行深入对比和分析。最终,发现11座拦水堰中有2座未建设,而建成的9座也是临时简易拦水堰,质量不达标;建设的2座蓄水池均只有68.62立方米,存在严重“缩水”。
“这么明显的问题,怎么通过验收的?”核查组找到当时负责验收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
“我没有查看验收的标准,在看到有蓄水池和拦水堰后,又看到其他验收组成员都签字了,觉得应该没有什么问题,所以我也签了。”在有力证据面前,参与验收的工作人员梁某如实向核查组坦白。
经谈话了解,验收组8人成员中,5人对项目验收标准不清楚、不了解,其中有3人更是未到实地参与验收。
事情查清后,参与验收的8名党员干部为自己不严不实的工作作风付出了代价,受到了该县纪委监委相应的责任追究。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责成水利局、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2021年以来实施的项目逐一开展自查,对排查出质量不合格的项目进行台账式整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同时,适时开展“回头看”,推动问题真抓实改,持续为乡村振兴注入“廉动力”。(乐业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