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八月,丰收的季节。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法福村村民黄大哥正将刚收上来的稻谷装袋放在电动三轮车上,一袋袋金黄的稻谷已经装满了车子,脸上洋溢着收获的喜悦。
“上次你们来检查后,就有人来把耕地上的建筑垃圾全部清除了,没有耽误我们的耕种,今年又是个大丰收。”黄大哥对前来回访的巡察干部说道。
在该县十五届自治县党委首轮巡察期间,巡察组在对该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开展自然资源领域专项巡察时,发现在验收巴马镇法福村土地整治项目时,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代表均未参加项目验收。
土地整治项目是利民工程,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为何这个村的土地整治项目没有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代表参加验收呢?
带着疑惑,巡察组多次深入法福村和项目点实地走访调查,并与村组干部、群众进行谈心谈话,全面了解群众不参与土地整治项目验收的隐情。
经了解,原来施工单位占用法福村法福屯部分农田临时堆放建筑材料,事后未将砾石清理到位,导致约8亩农田无法耕种,原本应该利民的项目最后反而损害了群众利益。直至巡察时仍未对所占地块进行清运复耕,村民意见很大,因此村民委员会及项目所在地的群众代表不愿参与项目验收,也未签订项目工程管护协议。
事关群众利益问题无小事,且时值春耕时节,农田恢复刻不容缓。
了解到情况后,巡察组立即将巡察发现的问题反馈至相关职能部门,督促县自然资源局严肃查处乱占滥用耕地行为,对法福村群众反映强烈的工程建设弃土占用耕地问题牵头开展执法检查。该县自然资源局迅速成立工作组,到现场进行实地勘测,责成施工单位限期对农田上的建筑材料残余物进行清除,实施复垦。同时,巡察组持续跟进监督,督促复垦进度,确保不耽误春耕。在多方协调配合下,法福村被占用农田得以顺利复垦并按时进行春耕。
“我们将持续把耕地保护工作列入巡察监督重点内容,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紧盯关键点,坚持问题导向,有力推动自然资源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该县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说道。(巴马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