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开展案件评查 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

日期:07-06
纪检监察

“李某这个案件,被审查调查人主体身份材料不准确、不全面,缺少任职文件、职责分工文件......”近日,在太和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协作区案件质量评查反馈会上,评查组详细地指出某案件在办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今年以来,太和县纪委监委组织案件审理部门会同各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县直纪工委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成立8个评查组,委领导“机动式”参与评查,对2020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的、纳入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管理系统的案件开展评查,重点对巡视巡察件、上级交办件、重点信访件和反映纪检监察干部案件分组进行评查。

“这个案件卷内缺少向被审查调查人宣布并向其所在单位通报的材料,请抓紧补齐。”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在对第五纪检监察协作区移送的案件进行“阅卷”时,列出补充完善清单予以反馈。评查中,评查组对评查总体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及时总结问题存在的原因,对评查中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分别形成问题清单,逐一反馈至案件承办部门,督促整改落实。

证据提取不规范、立案决定书送达程序不规范、乡镇纪委案件归档不规范......此次评查共评查案件451件,发现案件质量共性问题共6个。评查组严格落实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聚焦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处分执行等关键节点,采取多种方式,逐案逐卷过细筛、深入剖析找原因。

“我们既接受评查,同时也参与对其他单位办理案件的评查,这种交叉评查让我认识到了自身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真正达到了以评促学的目的。”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负责人感慨道。

为突出评查成果运用,该县纪委监委在全县通报质量评查情况,并点对点反馈问题,同时抄送相关承办室,要求各单位认真整改落实,案件审理室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整改走过场。同时,对评查发现的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推动互学互鉴。结合评查发现问题,在深入分析调研基础上,及时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提炼为有力指导实践的规则,不断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助力基层办案工作高质量发展。

“案件质量‘源头’在承办部门,‘关口’在审理部门,评查畅通了审理与承办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了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将在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严格办案程序、强化案件质量考核等方面上下功夫,全面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持续打造“铁案工程”。(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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