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问题导向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

日期:06-26
案件审理受理呈批表问题清单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案件质量是执纪执法工作的“生命线”,集中体现着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要求,加强监督执纪执法标准化建设,加强案件质量评查。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找准提升案件质量的“靶心”,坚持问题导向,通过积极开展“送审下乡”“乡案县审”“案件质量评查”,以评促学、以评促干,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效,牢牢守住案件质量“生命线”。

“送审下乡”促基层办案能力提升。一是精准区分“送审下乡”情形。对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审查部门已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并提出倾向性意见的,案件审理部门提前介入审理。对违纪行为性质认定分歧较大或者主要违纪事实已认定,个别违纪事实认定把握不准的案件,案件审理部门主动到乡镇(街道)纪(工)委适时“送审”,从案件程序、证据审核、事实认定、定性量纪、条规适用、文书规范、处分执行和卷宗归档等各个环节进行“把关”。今年以来,共开展“送审下乡”22次,审理审结各类案件49件。二是“以案代训”练精兵。将熟悉办案、熟知党规党纪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纪检监察干部纳入审理人才库。定期抽调乡镇(街道)纪(工)委干部到案件审理部门跟班学习,参与案件审理工作,通过师带徒“一对一”形式进行业务指导,达到“以案代训”的目的。三是跟进监督促整改。对乡镇(街道)违纪违法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抽查,对案件材料不齐全或手续不完备的,及时补证或完善手续;对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程序不合规合法的,列出问题清单,责令整改。对“送审下乡”的乡镇(街道)开展“回头看”工作,督促问题整改完成。

“乡案县审”促案件质效提升。一是明确“乡案县审”程序。制定“乡案县审”工作程序规定,明确“乡案县审”内容和具体情形,厘清责任,规范“乡案县审”的手续文书、材料单等。二是严格把握标准。收到送审的案件后,案件审理部门认真审核,对证据齐全、程序手续完备、组卷规范,符合移送审理条件的,及时与乡镇办理移交手续,并填报《案件审理受理呈批表》,正式受理案件;对卷宗装订不规范、文书不规范、程序不到位,不符合移送审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要求整改。三是严把案件质量关。案件审理中,案件审理部门按照案件审理评查标准,紧盯证据材料、性质认定、案件程序、手续签批、卷宗归档等关键环节,认真开展案件审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反馈,开具问题清单,督促办案乡镇对存在问题进行补充完善,纠正偏差,不断提高乡镇纪委办案能力。

“案件质量评查”促办案水平提升。一是精心谋划重实效。制发《关于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明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及程序合规、执行到位、管理规范”等7个方面评查内容、25条评分细则,对乡镇(街道)纪(工)委2023年以来立案审查且已作出处分决定的自办案件进行全覆盖评查检查。二是严评细查找问题。组成2个案件质量评查组,紧盯线索处置、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和处分执行等环节,通过采取阅卷评查、座谈交流、听取汇报等方式,逐案逐项“过堂”评查。针对共性问题、突出问题等进行仔细分析研究,逐项对照、逐案评析,建立问题清单。对121个典型案件开展集中评查,发现问题26个。三是压实责任促整改。针对案件质量评查发现的问题,通过召开反馈会和印发《问题清单》等方式,督促责任单位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确保问题真改实改,对整改不认真、整改不彻底的责任人进行提醒约谈、通报批评。同时,把案件质量评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分重要依据,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杨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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