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李克强:基层政务凡应公开的要全部公开
“我们常说,政务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李克强总理在12月1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而基层政务与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凡应公开的要全部公开。”
当天会议决定,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在全国各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基层政府,推进涵盖政务服务全流程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李克强指出,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
总理要求,在面向基层的政务公开过程中,必须扩大公众参与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要采取听证、座谈等方式充分听取意见。
“基层政务公开要与村民自治、社区居民自治相衔接。”李克强说,“属于村委会和居委会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基层政府要指导支持依法自治。”
总理指出,我国城乡和区域发展很不平衡,一定要避免“一刀切”,须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
当天会议作出决定,要扩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度。基层政府要明确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政策实施、项目推进中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基层政府要在2020年底前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要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流程等。县级政府门户网站要开设统一的在线办事入口,便利企业和群众。
责任编辑:刘光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