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一个!浙江印发意见,2020年起全面推进这项工作

日期:12-20
浙江

原标题:全国第一个!浙江印发意见,2020年起全面推进这项工作

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体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绿色发展的重要技术手段。

全国第一个!浙江印发意见,2020年起全面推进这项工作

近日,经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等十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绿色产品认证工作的意见》。

这是全国第一个省级层面出台的绿色产品认证政策意见,将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绿色发展环境,为全省整体性工作推进提供有力的支持保障。

《意见》提出,加快完善全省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工作方案,2020年起在全省全面推进绿色产品认证工作。具体政策一起了解↓↓

加快绿色产品认证统筹推进

落实浙江生态文明建设总体目标,在湖州市绿色产品认证试点工作基础上,统筹考虑资源环境、产业基础、消费需求、国际贸易等因素,按照统一目录、统一标准、统一评价、统一标识的方针,制定实施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建设方案,将现有环保、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产品整合为绿色产品,实现一类产品、一个标准、一个清单、一个标识整合目标。

全国第一个!浙江印发意见,2020年起全面推进这项工作

加大绿色产品认证政策融合

坚持走绿色发展之路,聚焦绿色产品供给能力建设,将绿色产品认证工作融入到“三强一制造”“雄鹰行动”“凤凰行动”、块状特色经济质量提升、绿色制造、绿色金融、乡村振兴、美丽浙江、促进消费、节能减排等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各项规划和政策内容中,融入到“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中。

鼓励绿色产品标准创新

大力支持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绿色产品标准研制,组织相关方对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等进行评估,适时纳入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

将构建浙江特色绿色产品认证标准体系纳入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重要内容,加大标准化资金对绿色产品标准制(修)订和绿色产品认证企业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支持力度。

引导企业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研发和掌握国内国际领先的绿色生产技术和标准,提升绿色产品设计、生产和管理水平。

支持企业开展绿色产品认证

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品认证企业参与“品字标”品牌创建,创建省级企业研究院等。

鼓励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名特优农产品、装备制造业首台(套)产品参与绿色产品认证。

协同推动绿色产品采信互认

研究建立绿色产品认证与绿色制造采信互认机制,相互采信已有的认证或评价结果。

对获得绿色产品认证的企业,优先支持创建省级或国家级绿色工厂;对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鼓励实施绿色产品认证。

协同推进绿色建材评价标识与绿色产品认证采信互认,探索与其他涉绿产品认证评价活动的采信互认机制。

全国第一个!浙江印发意见,2020年起全面推进这项工作

将绿色产品纳入绿色金融支持范畴

通过绿色金融和企业绿色投资的融合,将绿色产品认证结果作为可持续发展导向指标,运用到绿色企业(项目)认定评价、环境信息披露等工作。

积极推进绿色产品标准融入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实施绿色信贷产品创新,推广绿色保险模式,推动绿色支付项目建设。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绿色产品服务,将绿色产品认证结果作为购置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重要指标纳入评价体系。为绿色产品认证企业量身定制绿色融资方案,加大绿色信贷支持力度。

强化绿色产品政府采购促进机制

贯彻落实《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鼓励和引导企业将绿色产品按规定加入浙江“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标准商品库和网上超市,促进绿色产品推广应用。

加大政府对绿色产品的优先采购力度,鼓励社会组织和企业优先采购绿色产品,提高绿色产品的应用比例。

加大绿色产品示范应用力度

以浙江“政采云”平台和浙江制造精品网络展示馆为重点,建设绿色产品网上展示平台。

对通过绿色产品认证的企业,直接纳入浙江“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符合“浙江制造精品”条件的,直接纳入“精品”目录。

在政府或国有投资项目的设计阶段,尽可能明确绿色产品的使用,加大绿色产品使用力度,扩大绿色产品普及率,推进绿色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

支持绿色产品生产企业与国内知名商业零售终端企业进行对接合作。

支持绿色产品认证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参与“品质浙货行销天下”推广工程,在安排展位时给予优先保障,并对列入年度商务展会目录的展位费按规定给予一定补助。

推进绿色产品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绿色产品认证的监督和评估机制,严格落实生产者对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和认证实施机构对认证结果的连带责任,充分利用全国、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经依法认定为严重失信的主体,按照《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的规定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全国第一个!浙江印发意见,2020年起全面推进这项工作

推动绿色产品国际(区域)合作与互认

开展国内外绿色产品标准比对分析,推行“一次认证,多张证书”认证合作,推动绿色产品认证国际互认,便捷产品贸易。

借助长三角市场体系一体化建设契机,推动绿色产品认证结果互认互通。

加强绿色消费与宣传推广

探索开展绿色消费积分制度,鼓励消费者在日常消费中自觉选择节能、环保、绿色、可循环产品,逐步形成绿色消费的激励链条。

建立绿色消费与个人绿色消费信用的有机结合。全面推进公共机构带头绿色消费。

加强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相关政策解读和宣传,推广绿色产品优秀案例,传播绿色发展理念,引导绿色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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