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晒出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成绩单

日期:12-12
查处水利局

原标题:赤峰市:晒出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成绩单

来源: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

按照赤峰市委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安排部署,市纪委监委机关牵头、会同16个市直部门单位,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了集中整治,目前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公布如下:

一、深入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一)解决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孩子辍学问题。市教育局健全市、旗县区、学校三级控辍保学监管机制,完善“控辍保学管理动态数据库”,精准掌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就学情况。建立扶贫助学制度,对全市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实施“一家一案、一生一案”精准帮扶。截至目前,全市没有因贫辍学情况发生。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全面改薄”(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程,开辟了项目建设“绿色通道”,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前全市17个在建项目已全部完工。

(二)解决贫困地区群众就医困难问题。市卫健委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清零达标”专项行动,全市参与“清零达标”专项行动的120所苏木乡镇卫生院和1848个嘎查村卫生室全部达标。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人才队伍建设,今年以来,乡镇卫生院新招聘医护人员69名,新增全科医生31名;卫生室新增乡村医生29名,实现贫困地区乡村有医疗卫生机构、有合格医生。市医保局认真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财政补贴政策,全市共发放补贴资金3415.76万元。及时比对调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数据,新识别贫困人口2177人,逐户、逐人核查参保状态,确保贫困人口全员参保。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全面取消封顶线,有效减轻贫困患者费用负担。

(三)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和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完成2019年自治区住建厅下达我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2555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006户,低保户1400户,五保户11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39户,目前已全部竣工并基本入住。市水利局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饮水安全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共发现13户37人,目前已全部解决。

(四)纠正贫困旗县区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政策落实不力、工作松劲懈怠问题。市扶贫办落实贫困县退出约束机制,完成了对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翁牛特旗、敖汉旗等4个国贫旗退出市级初审和173个贫困村出列抽验工作,并报自治区审核评估。加大组织保障力度,向各摘帽旗县提出“驻村工作队和结对帮扶人不能撤”的工作要求,今年以来,市本级新选派203名科级干部或优秀年轻干部与自治区下派50人一并充实到驻村工作队中;旗县区选派5100名干部担任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

二、深入整治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一)整治食品安全问题。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查办食品案件187件,罚款132万元,责令停产停业4户,取缔无证企业(含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10家。公安机关侦破刑事案件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集中整治“保健食品”市场乱象,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行政约谈会39次,全市共查处问题12起,涉及金额22.57万元;责令整改12起,取缔无证照企业3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20条。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问题专项行动,约谈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182人次,下达监督意见书601份,责令改正266户,警告149户,立案查处4起。开展食用农产品专项检查,责令整改38起,查处处方与非处方药混放等问题13起。

(二)减轻中小学教师承担的与教书育人无关的不合理工作负担。起草完成《中共赤峰市委员会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为中小学教师减少不必要的教师培训,减轻不合理工作负担,推动逐步形成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的教师培养体制和机制。

(三)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经济负担较重问题。市医保局落实“三个一批”医保报销政策,对农村牧区贫困人口新增肺癌、肝癌等25种大病实行按病种收费,切实减轻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将10种发病率高的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纳入医疗救治管理和保障管理体系。严肃查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骗取医疗保障资金问题,检查定点医疗机构677家、定点药店2040家。发现并处理违法违规定点医疗机构224家、定点药店93家,暂停医保服务54家,解除医保服务6家,行政罚款41家,其他违规行为247家,涉及违规金额5234.68万元。

(四)解决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不闻不问、敷衍整改问题。市生态环境局指定专人负责“12369”举报热线、环保举报管理平台的管理工作,及时受理和答复群众举报反映,并对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举报渠道畅通情况进行了抽查,确保举报渠道畅通。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已受理环保业务类举报事项20件。对于涉案受理的投诉举报从严从快查处,及时将办理情况回复给投诉举报人或在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公开。

(五)纠正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突出问题。市水利局在对前期排查出的519个问题全部整改完成并销号的基础上,对河湖四乱问题进行“回头看”,开展联合执法133次,出动执法人员3055人次,查处涉河湖违法案件64起,清理河湖垃圾201.8万吨,完成9.6万米237.4万㎡的清淤疏浚工作,清除违建房屋144处、鱼塘22个,共拆除违建面积4615㎡,取缔非法采砂点172处,回填沙坑103个,整治入河排污口39处。

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方面

(一)深入开展农村牧区低保专项治理。市民政局运用大数据手段,与扶贫办、残联等部门进行对接,开展信息比对工作,实现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重点对象应保尽保。持续开展对丧失劳动能力贫困人口救助兜底保障未覆盖“清零达标”专项行动,确保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

(二)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市住建局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全面排查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行为,针对对中心城区56个在建项目、36家房地产中介经纪机构进行检查,查处无证经营、经营地址不符、牌匾名称与营业执照不符、违规代理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等行为3起。

(三)坚决纠治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吃拿卡要”、办事效率低等问题,坚决纠治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问题。市公安局制定《赤峰市公安机关“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借助网上公安局平台,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向特定人公开。市生态环境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管理政策法规、行政许可信息、审批时限及流程均及时通过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四)解决水电气网路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正常使用和日常维修养护中存在的问题。市水利局建立完善农村牧区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开展农村牧区人居饮水设施排查工作,发现因管护不到位、冻堵等原因不能正常使用的饮水工程11处,目前已全部整修完成。市交通局对全市276.8公里路面破损严重的农村牧区公路路段进行翻修改造,工程建设目前已全部改造完成。

四、整治统计造假问题方面

市统计局制定《赤峰市统计局数据质量审核评估暨经济形势分析会议制度》《赤峰市统计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制度及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工作,完成对全市109户企业的统计执法检查。

下一步,赤峰市纪委监委将继续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推动专项整治各牵头单位持续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查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回应群众关切,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赤峰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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