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委员: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检察官助理可行吗?

日期:10-25
行政机关

原标题:常委会委员: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检察官助理可行吗?

为了解决办案力量总体薄弱问题,将探索建立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制度。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姝)10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作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时谈到,为了解决办案力量总体薄弱问题,将探索建立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制度。

24日,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报告时,“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设想引起部分委员的关注,有人赞成;也有人认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没有必要在人事上有所交叉”。

委员鲜铁可认为,“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是解决公益诉讼专业人员短缺的非常好的工作机制,“这个制度正在探索中,应该及时总结经验,推动人大作出相关的法律规定或者决定。上一次在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改讨论的时候把这条删掉了,主要理由是待条件成熟时再专门作决定”,“检察官助理和我们平时说的特约检察员还不一样,兼任检察官助理可以和检察官一起出庭,不仅是咨询,这样就可以在专业上对出庭的检察官给予现场指导和支持”。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则提出,“建议这个做法再考虑一下”,“在法律上,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范围里,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干部交流或者是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是否存在某些利益的冲突。如果检察人员本着与行政机关沟通畅通、快速、低成本解决问题的初衷,那么起诉前通过发检察建议和行政机关的回应程序也可以做得到,没有必要在人事上有所交叉”。

新京报记者王姝

编辑丁天校对卢茜

代表建议:将“粉丝经济”等社会生态纳入公益诉讼范围 常委会委员:行政公益诉讼偏少,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