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与银行签署拥军优抚合作协议

日期:06-30
退役军人合作协议优抚

原标题: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与银行签署拥军优抚合作协议

29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在福州举行拥军优抚合作协议签署仪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和11家银行签署福建省拥军优抚合作协议。

在签署仪式上,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与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分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等11家银行签订了福建省拥军优抚合作协议。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义务,规范办理对象和办理程序,强调违约责任,体现择优原则。签约的11家银行郑重承诺,将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金融服务。服务对象可以凭军官证、士兵证、退役证等有效证件,到这11家银行网点申请办理专属银行卡;银行将在营业网点设立专门窗口,张贴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先标识,对持有专属银行卡的客户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优先服务,还将免收卡工本费、卡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跨行转账费,并提供其他个性化专属金融优惠服务。双方还制定了八项措施确保协议内容落地生根。

据了解,拥军优抚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践行担当使命中增强服务意识,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动员包括银行系统在内的社会力量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开展服务的一次有益尝试,倡导关爱退役军人,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记者何祖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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