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反腐看点:48岁跻身副部,竟为求升官搞迷信,还敛财八千多万元

日期:06-29
反腐李士祥

原标题:一周反腐看点:48岁跻身副部,竟为求升官搞迷信,还敛财八千多万元

摘要:这背后有没有“关系网”和“保护伞”?很难相信没有。

一周反腐看点:48岁跻身副部,竟为求升官搞迷信,还敛财八千多万元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2019年5月份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372起,6184人受到处理,4359人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其中,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干部中,地厅级72人、县处级431人、乡科级及以下3856人。

中央追逃办迎来五岁“生日”。2014年6月27日,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设立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中央追逃办最新数据显示,2014年至今年5月,全国共追回外逃人员5974人,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1425人,“百名红通人员”58人,追回赃款142.48亿元人民币。

本周,落马“老虎”的案件再有新进展。江苏省原副省长缪瑞林,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邢云,中共陕西省委原常委、秘书长钱引安等三人被公诉,均涉及受贿罪名;北京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李士祥受贿案一审开庭,涉案金额达8819万余元。

李士祥:任北京市常委11年

6月27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北京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李士祥受贿一案。李士祥是继2015年底落马的北京市委原副书记吕锡文,北京市落马的第二名副省部级干部。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年至2013年,被告人李士祥利用担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区长、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书记、北京市委常委、秘书长、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房地产开发、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近亲属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819万余元。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士祥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李士祥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李士祥,男,汉族,1958年8月生,北京市人,中央党校研究生毕业(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政治学专业),工学硕士,高级政工师。历经数十年奋斗,他从基层一名中学教师起步,辗转任职于北京市多个区县,48岁跻身副部级。

公开资料显示,他在北京市工作多年,曾任北京市朝阳区区长、区委书记,2006年10月跻身北京市委常委,2006年12月任北京市委秘书长,2012年7月任北京常务副市长,2017年1月至2018年1月任北京市政协副主席。2018年初北京市政协换届,他没有继续出现在名单里。

大半年之后,2018年9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布,李士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今年2月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布李士祥被开除党籍。

2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李士祥进行逮捕。4月2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李士祥案由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从去年9月被查到今年6月27日开庭,李士祥案的办案节奏与其他落马省部级官员案件相比并不慢。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李士祥的通报中有这样几句话,令人印象深刻:李士祥理想信念缺失,思想滑坡蜕变,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为谋私的工具,扭曲政商关系,大搞权钱交易,通过为私营企业主谋取巨额利益,直接或通过其近亲属非法从中获利……为求得仕途顺利,搞迷信活动。

这些“权钱交易”的部分在检方指控中得以坐实,究其原因也可以从欲壑难填的角度考虑,而“为求得仕途顺利搞迷信活动”则令人不解——48岁即跻身北京市委常委的他,仕途已经如此顺利,还要怎么顺利?再则,“不信马列信鬼神”的领导干部,将共产党员的信仰和应该具备的修养都忘记了,又怎么可能“仕途顺利”?

十八大之后查处的高级官员中,“搞迷信活动”的不算多,却也时不时冒出一个。这些家里设佛堂、有事去拜佛的落马官员,乍看有些可笑,细思之下,却觉得这些人信仰跑偏、精神缺钙,出问题也就在所难免。何况,他把手中权力作为交换的筹码,拼命敛财——既要当大官又要发大财,哪有这么好的事情?

今年1月底召开的北京市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首次提出彻底肃清李士祥恶劣影响,同时被提及的还有孙政才和吕锡文,但肃清一些落马官员的毒副作用,很难说是件容易的事情。

“操场埋尸案”背后有无“保护伞”

本周,除了几个落马“老虎”之外,一位湖南中学教师的命运备受关注。被害16年的邓世平重见天日,而此案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也将被连根拔起。

2003年1月25日上午9时许,新晃一中职工邓世平的妻子谭某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其丈夫邓世平于22日上午失踪。接报警后,市县公安机关迅速组织力量开展工作,未发现邓世平下落,也未发现其遇害的相关证据。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经新晃公安局摸排涉黑涉恶线索,于今年4月查获该县晃州镇杜少平等人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涉嫌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聚众斗殴等犯罪行为。在强大的政策法律攻势下,经公安机关审讯深挖,杜少平及其团伙成员罗某某、高某某供认其杀害邓世平及埋尸的犯罪事实。

6月23日,怀化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经DNA检验鉴定,确认新晃一中操场挖出的尸骸为2003年失踪人员邓世平。

邓世平的女儿介绍,邓世平2003年1月22日失踪前系新晃一中教职工,中共党员,1950年出生,在校主要负责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她认为,其父是因捍卫学校工程质量,遭到黑恶势力暗算。她说,学校操场的工程质量由邓世平签字把关,针对“已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邓世平坚持原则,曾与杜少平闹过矛盾。

这起长达16年的疑案为何一直未能突破,引发外界质疑。邓世平家人怀疑,杜少平和黄炳松社会关系复杂,且有多名亲属和朋友在当地多个党政部门任职,可能存在的“关系网”甚至“保护伞”。

湖南省纪委监委发布的消息称,目前,在省公安厅组织指挥和怀化市委统一领导下,怀化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已由主要领导带队,并抽调精干力量加强专案组,加大审讯力度,加快案件侦办,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并对杜少平及犯罪团伙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进行深挖。

怀化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称,连日来,纪委监委专案组已经调阅了大量公安笔录、卷宗、档案等资料,与数十名有关人员进行了谈话,寻找指向邓世平被害案存在“保护伞”的证据。

6月23日,新晃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已对新晃一中原校长黄炳松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黄炳松被怀疑是杜少平的“保护伞”,但一名参与调查的负责人对新华视点记者表示,“黄炳松否认对杜少平杀害邓世平一事知情,但承认在操场建设招投标不规范、预算超标问题上负有责任。”

“不论涉及到谁,都要深挖细查”,这样的表态可谓坚决,但在举国关注之前,邓家人多年举报工程偷工减料,举报信却能辗转落到被举报人手里;受害人家属能通过走访、回忆,近乎精准地推断出此案的真实面貌和藏尸地点,怀化市派出的警察却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内“扫清外围”,根本连嫌疑人本人都没有问讯过。

这背后有没有“关系网”和“保护伞”?很难相信没有。

正如“侠客岛”公号分析的那样,在这张由熟人社会为基础的权力网络内,相关人员因为面子、姻亲、权力和利益关系,相互掩护、互为帮助,却没有人去认真考虑下事情本身的本质。

这样做的后果,就是正义不彰,天理不存。这起骇人听闻的案件与此前的云南孙小果案一样,都在证明着中央决定在全国扫黑除恶是多么必要——深入清理那些嵌入地方权力精英网络的黑恶势力,净化和稳定社会秩序,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法治尊严。

栏目主编:陈琼珂文字编辑:陈琼珂题图来源:视觉中国图片编辑:徐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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