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不改善,扣减奖补资金

日期:06-25
水质奖补资金改善

原标题:水质不改善,扣减奖补资金

改变过去资金“年初预安排、年末再清算”的做法,今年起,我省实行流域奖惩动态预警,变“被动应对”到“主动作为”。省生态环境厅日前公布今年一季度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预警情况和小流域“以奖促治”资金预警情况。

根据通报,截至3月底,2019年度已预拨付省级小流域“以奖促治”资金的33条小流域中,有9条未达到各自年初确定的水质提升目标,其中福州市、厦门市、漳州市、莆田市各2条,南平市1条;往年已获得省级小流域“以奖促治”资金的小流域中,有3条水质下降,泉州市2条、莆田市1条。根据预警通报,这些小流域水质状况若不加以改善,预计到年末清算奖补资金时,将被扣减已经预拨付的奖补资金,或全额扣回已经获得的奖补资金,且不再纳入奖补范围。

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介绍,2003年,我省率先在全国启动九龙江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试点,近年来,生态补偿资金力度不断加大,2018年我省共筹集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13.36亿元,2019年达14.75亿元,预计2020年将达到18.9亿元。截至2018年底,全省主要流域Ⅰ~Ⅲ类水质比例达95.8%,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4.8个百分点。

2016年起,我省将流域整治的触角伸向小流域。省财政设立小流域“以奖促治”专项资金,2017年—2021年每年安排3亿元~5亿元用于全省小流域水环境治理。截至2018年底,全省小流域Ⅰ~Ⅲ类水质比例达84.7%,基本消除汇入12条主干流、直接入海以及省级考核的重点整治小流域劣Ⅴ类水体、“牛奶溪”,群众评议满意率达99.5%。

“在资金使用上,过去重点补整治项目,结果往往有的地方费钱费力建了项目,但水质不一定提升。如今,建立以水质改善为导向的资金奖惩机制,让群众对流域整治有更多获得感。”该负责人表示,我省实行流域水质监测结果和奖惩资金紧密挂钩,以水质提升为目的,赏罚分明,动态跟踪通报。结合水质考核结果,每季度向地市通报资金预期奖惩情况,充分发挥奖补资金的杠杆作用。

据了解,由于未完成2018年度水质提升目标,石狮市厝上溪和南安市檀溪、三明三元区台溪、古田县横洋溪等4条小流域被收回预拨付的奖补资金3616万元。今年小流域“以奖促治”专项资金达4.7亿元,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小流域有33条。今年一季度,全省小流域Ⅰ~Ⅲ类水质比例达85.2%,力争全年达标率达到90%左右,水质按均值考核不出现劣Ⅴ类水体。(记者潘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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