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故事 | 不该领的产业奖补资金

日期:07-30
庄子

“是我的侥幸心理作祟,走错了路。如今退还了奖补资金,还挨了处分。回想起来,终究是自欺欺人、咎由自取……”近日,收到处分决定书的庆阳市华池县乔河乡齐庄子村齐庄子组组长赵某十分懊悔。

不久前,华池县纪委监委收到反映乔河乡齐庄子村的问题线索。开展核查时,一张产业奖补资金发放花名册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

“从花名册反映情况看,大多数村民的谷子种植面积是15亩左右,而村民小组长赵某的种植面积却高达60多亩,真的种了这么多吗?”讨论案情时,核查组成员指出了疑点。

核查组随即查阅了赵某的土地确权登记资料,并走访当地群众,发现其土地确权面积实际只有22亩,但2022年、2023年两年上报的产业奖补资金种植面积分别达到62亩和29.6亩。

“我不仅把我的地种了谷子,而且我还流转了其他5户村民的土地。”面对核查组的询问,赵某急忙解释。

核查组进一步向这5户村民核实情况,发现仅有3户村民共为赵某流转土地21.25亩,其他2户并未流转。面对调查结果,赵某承认了违纪事实。

原来,从2021年开始,华池县连续3年在全县范围内实施谷子新品种引进示范种植项目,以产业奖补方式,通过农户申请、乡村自验、县上抽验,验收项目实施情况、发放奖补资金,推动发展当地种植产业。

得知政策后,村民小组长赵某便利用职务便利,在该项目统计上报过程中,连续2年虚报种植面积37.5亩,套取奖补资金4968元,又在乡、村组织验收时,将与其地块相邻的地冒充顶替通过验收。

县纪委监委给予赵某政务记过处分,违规领取的产业奖补资金已全部收缴,并对设计此案其他3名乡村干部给予组织处理。

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县纪委监委督促相关机构举一反三,及时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推动类似问题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已对奖补项目、公益性岗位聘用管理、民政救助资金发放等方面开展专项监督3轮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5个,当面谈话提醒相关责任人5人次。(供稿李旺龙李霞霞编辑张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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