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平南县一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站长贪污、诈骗被判刑
正义网贵港6月14日电(通讯员吴黎乐黄宝仪)近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平南县上渡街道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原站长潘巧贪污、诈骗一案,平南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潘巧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三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2年期间,潘巧利用平南县丹竹镇人民政府民政助理陈某(已判)协助县民政局和县丹竹镇政府开展农村医疗救助申报审核工作的职务便利,伙同陈某冒用丹竹镇东山村、丰塘村多名不知情的低保户、五保户和困难农户的名义,以伪造上述人员的疾病证明书、住院收费收据等大病就诊材料申报农村医疗救助金,骗取2011年度至2012年度农村医疗救助金共计107800元。
2011年至2012年期间,潘巧伙同李某(2015年4月30日去世),冒用平南县上渡镇下渡村多名不知情的低保户、五保户、困难户的名义,以伪造上述农户的疾病证明书、住院收费收据等大病就诊材料,申报农村医疗救助金,骗取2011年度农村医疗救助金50000元。
法院认为,潘巧伙同国家工作人员以虚假手段骗取国家农村医疗救助金107800元,且有其他严重情节,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贪污罪,应受刑事处罚。潘巧伙同他人虚构事实,以虚假手段骗取国家农村医疗救助金50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又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应受刑事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潘巧贪污犯罪、诈骗罪罪名均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