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驻高院纪检监察组:组织学习《西藏自治区纪检监察干部审查调查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近日,驻高院纪检监察组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传达学习自治区纪委监委办公厅印发的《西藏自治区纪检监察干部审查调查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会议要求,全组干部要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不依纪依法就是违纪违法”的理念,系统地学习《纪检监察工作重要敏感舆情应对处置办法》《关于规范纪检监察建议工作的意见(试行)》《西藏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走读式”谈话安全操作规范(试行)》等内容,把审查调查安全作为执纪监督检查工作的生命线,切实提高审查调查质量,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以坚如磐石的决心、坚不可摧的意志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通过学习,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审查调查工作中,要切实学深悟透《办法》,严格按照《办法》开展工作,提升纪检监察业务能力水平,完善业务知识结构,提高审查调查工作效能。(驻高院纪检监察组/责任编辑陈文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