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自治区纪委监委第七审查调查室:深化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不断推动我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自治区纪委监委第七审查调查室结合西藏实际,牵头起草了《关于深化标本兼治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印发试行。
《办法》分为六个章节,共二十三条。第一章为总则,共六条,主要内容为制定本《办法》的背景依据、目标要求、工作方式、党委(党组)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责任以及本《办法》的实施对象。第二章为筛选典型案例,共二条,主要内容为对党委(党组)筛选典型案例和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典型案例库的要求,以及典型案例的主要内容。第三章为方法步骤,共五条,主要内容为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流程。第四章为促改内容,共五条,主要内容为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方法,包括警示教育、剖析查摆、问题整改、建章立制。第五章为责任追究,共三条,主要内容为对巡视巡察机构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在以案促改工作中的要求,以及纪检监察机关责任追究内容;第六章为附则,共二条,主要内容为解释机关、实施时间。(自治区纪委监委第七审查调查室李彦/责任编辑毛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