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能力水平足够高高级职称可直接申报

日期:05-07
高级职称职称职称评审

原标题:只要能力水平足够高高级职称可直接申报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廖靖文通讯员穗人社宣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部署安排,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的职称制度,推进广州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经市政府同意,市人社局印发了《广州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5月6日,该局对主要亮点进行解读:

高级职称可直接认定

建立职称破格评审直通车制度,明确高层次人才、重大贡献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以及博士、博士后,可根据其实际水平能力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甚至直接认定正高级职称,激励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

具体为:省、市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直接申报相应层级的职称。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广州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省级以上重大奖项获得者,省级以上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广东特支计划杰出人才、省引进领军人才、省引进科研创新团队带头人、南粤突出贡献和创新奖个人或团队带头人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按照相应程序认定正高级职称。博士毕业生和在站博士后可直接申报副高以上职称;出站博士后在教学、科研等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经用人单位考核成绩优秀的,可直接认定为副高或正高职称。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按实际水平申报相应档次职称。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选派援外以及到西藏、新疆、青海等地和粤东西北地区服务锻炼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审、优先聘任。

基层一线淡化论文

对在乡村工作的教育、卫生、农业科技人员等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称申报倾斜政策。到乡村挂职、兼职、定期服务的城镇教师、医生、农业科技人员等专业技术人员,其工作经历和业绩作为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对在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工作总结、教案、病历、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方案、专利成果等可作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具备条件的系列、专业可单独建立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或评审组实行单独评审,定向评价、定向使用。

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中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兼职的专业技术人才,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创业或兼职期间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

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采用考试、评审、考评结合、考核认定、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实践操作、业绩展示、量化赋分等多种评价方式,并积极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在高级职称评审中全面实行面试答辩,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评委会采取网络面试答辩方式。对通用性强的系列(专业),鼓励评审委员会探索建立量化评价指标体系。

部分单位可自主评审

承接省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2017年以来,广州先后承接省下放的副高、正高级职称评审权,新增组建了基层卫生、基础教育等12个副高级职称评委会以及8个正高级职称评委会。

向区下放职称评审认定权。目前,高校和中专(中职)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核认定、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已下放由各区组织实施,在此基础上,将支持条件成熟的行政区申请组建符合本区人才评价实际需要的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评委会。

向用人单位下放评审权。推动新型研发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大型企业开展企业主体人才系列的职称自主评审,选取广州建筑集团、广州地铁集团、广州港集团、广州医药集团、广州无线电集团等大型骨干企业开展企业主体人才系列副高级及以下职称自主评审试点。支持广州汽车集团开展工程技术人员系列(汽车工程专业类别)正高及以下职称自主评审试点。支持广州再生医学与健康广东省实验室开展主体系列正高级及以下职称自主评审试点。支持向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人事工作规范有序、行业人才资源密集的事业单位下放单位主体人才系列的正高及以下职称评审权。对于自主评审的单位,人社部门不再审批评审结果,改为事后评审管理。

畅通非公有制单位、社会组织、自由职业者、在穗就业的港澳台和符合条件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绿色渠道,在市、各区、南方人才市场设立职称直接申报点,支持条件成熟和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园区、人力资源产业园区、行业协会学会、人力资源市场组建社会化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职称评审服务。

深化基层卫生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对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职称实行单独评审、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激发基层卫生人才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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