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发不迁坟按“扫黑除恶制裁”通知 官方回应

日期:04-10
迁坟告知单街道

原标题:江西发不迁坟按“扫黑除恶制裁”通知街道书记:将整改

新京报讯(记者卢通)如不限期迁坟,将“按相关法规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制裁”。今天(4月10日)下午,接到上述告知单的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下溪街道村民周卫虎表示不解。对此,下溪街道党工委书记林辉向新京报记者表示,社区干部在具体工作中确实用语欠妥,下一步将整改。

村民出示的告知单。受访者供图

村民出示的告知单。受访者供图

周卫虎是广丰区下溪街道柳坞社区村民,他告诉记者,下溪街道自去年清明期间开展迁坟工作,家族成员也从政府那里领取了迁坟费,每座坟为3200元。但是,虽然领取了迁坟费,部分家族成员却对迁坟一事意见不一,因此至今年清明迁坟仍未完成。这其中包括周卫虎四世祖的坟墓,墓龄已超过100年。

4月5日,周卫虎接到柳坞社区综治办发送的告知单。告知单显示,周卫虎几兄弟于2018年清明期间领取了6座坟的迁坟费,但至今仍有5座未迁移,综治办要求需在4月7日前全部迁移完毕,“否则将按相关法规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制裁”。

周卫虎称,他们家族确实存在迁坟不及时情况,但不知为何能与黑恶势力扯上关系。周卫虎回忆,社区干部下达告知单时,曾表示他们已经够黑恶势力3人以上的认定标准,要求他们立即迁坟。在这样的要求下,他们不得不按规定迁好了坟墓。

柳坞社区党支部书记王志成在电话中表示,部分村民因家族成员意见不统一,出现领了钱不迁坟的情况。“有村民就反映,谁家领了钱也不迁,这对迁坟工作造成了极大负面影响”。对告知单中出现的扫黑除恶用语,王志成表示,根据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精神,不迁坟的村民“黑势力够不上,恶势力是肯定的”。

下溪街道党工委书记林辉则告诉记者,告知单部分用语确实欠妥,他们将及时纠正。林辉表示,下溪街道位于广丰区核心规划区内,为推动城市发展,涉及一些村民的迁坟问题。在此过程中,出现部分村民领了钱一年后也不迁坟的情况,为此今年清明期间,街道要求各社区动员这些村民及时迁坟。

“部分社区干部可能片面理解了政策,导致用语不太妥当,我们将及时纠正”。林辉表示。

新京报记者卢通

责任编辑:王亚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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