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强化履职担当 助力脱贫攻坚

日期:11-28
脱贫攻坚毕节

原标题:毕节:强化履职担当 助力脱贫攻坚

2015年,党中央印发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后,毕节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履职担当,围绕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精准发力、精准监督。自脱贫攻坚战打响后,全市共发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6502个,立案5465件,党纪政务处分5544人,移送司法机关85人,涉及金额24502.64万元。

精准监督,擦亮发现问题的火眼金睛。深化专项监察,聚焦重点,集中发力,每年选择2至3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易发多发的脱贫攻坚重点项目开展专项监察,强化系统整治,达到整治一项、净化一片的效果;开展“村级巡察”,聚焦纳雍、威宁、赫章等3个贫困县、20个省市极贫乡镇、526个深度贫困村,将扶贫资金、扶贫项目、“三资”管理、村霸恶霸等作为巡察重点,对脱贫攻坚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精准扫描、靶向整治;开展走访督导,按照“带信下访、调研走访、座谈接访”要求,常态化推进“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行动,让干部沉下去、问题浮上来,着力推动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利剑高悬,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力度。对在扶贫项目物资分配发放中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私分等行为“零容忍”,严查快处,切实把党的政策真正落实到贫困群众身上;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毕节市脱贫攻坚问责实施细则》规定,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凡贯彻落实各级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不力的有关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用活容错机制。合理运用容错纠错机制,既坚持“严”的标准,又结合工作实际,审慎分析失职失责情形,认真区别对待失职失责干部,实事求是、精准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大胆探索,织牢不能腐的风险防控体系。延伸监督“触角”,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民生)监督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将原“村级民生监督委员会”更名为“村务(民生)监督委员会”,通过对机构、职责、人员等全面整合,形成村党支部决策、村委会执行、村务(民生)监督委员会监督“三权”制衡的“三委”班子协调运行机制;织密数据铁笼,大力开发大数据监督系统,整合各部门已有数据资源,通过数据互斥比对,对扶贫物资发放、扶贫政策享受、非贫困户身份识别等进行适时全方位立体监控,努力营造廉洁扶贫工作环境;强化教育警示,采取常态化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开展民生监督警示教育进乡镇、召开退赃大会等多种有效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

(毕节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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