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企业绩效评价 明年起实施“新政”

日期:12-18
能源工业企业绩效

原标题:南京工业企业绩效评价 明年起实施“新政”

本报讯(记者时鑫)推进工业资源集约利用,是南京创新名城建设的殷切呼唤,也是南京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昨天,南京市委市政府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对《南京市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绩效综合评价差别化政策指导意见(试行)》进行了发布和解读。

市经信委副主任乔翠聪在解读《意见》时表示,产业创新与转型是创新名城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此过程中,南京面临着四大制约:一是产业结构偏重,二是空间资源不足,三是能源消耗较大,四是环境容量饱和。要解决这些突出问题,关键在企业,主体也是企业。一方面要通过创新来牵引转型,另一方面要通过全要素的集约利用来倒逼转型。

《意见》依照工业企业绩效评价体系,把南京市工业企业分为五大类。A类(优先发展类)、B类(鼓励提升类)、C类(监管调控类)、C—类(警示类)、D类(落后整治类)。在总体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基础上,对不同类别企业实施差别化政策,鼓励引导企业绿色高效发展,促进落后淘汰产能退出。

《意见》明确: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在能源供给(用气、用电)、土地供给、排污总量控制等方面实行差别化政策,优先保障A、B类企业相关资源要素。南京市在严格执行相关价格政策基础上,将对D类企业的用水、电、气实行一定幅度加价,C—类企业按照D类企业的加价标准减半执行;在能源供给、土地供给、排污总量控制等方面,优先保障A、B类企业。

据介绍,《意见》将于2019年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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