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航涉嫌性骚扰事件进一步升级。在多位女性在网上指证史航涉嫌性骚扰,史航两次回应之后,这起风波所导致的社会影响也在持续。继磨铁图书和《新周刊》与史航终止合作关系后,5月4日,单向街图书馆在微博发布声明:“我们注意到有关史航性骚扰事件的新闻,二十几位爆料人中有受害者就在我们身边。再次宣布,单向与史航不发生任何形式的合作。”
单向街图书馆声明
同日,鼓楼西剧场也发表声明:“我们对史航涉嫌性骚扰的指控保持高度关注。在知悉指控与报道的第一时间,我们已停止了和史航的一切合作。鼓楼西剧场坚决支持和维护女性权益,对于各种形式的冒犯和侵害行为皆零容忍。”据企查查,史航是北京鼓楼西文化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持股比例占5.0332%。
此外,曾指控史航曾在工作场合对其做出言语和肢体性骚扰的QY对澎湃新闻表示,她正在着手对证据做公证。
鼓楼西剧场声明
关于性骚扰,社会尚未建立共识
针对这一事件,澎湃新闻记者采访了性别平等领域研究者冯媛。
冯媛认为,根据目前发声的受害者的描述,史航多年来持续的性骚扰行为利用了一种社会性别的规范。她说:“这种性别的规范一方面就是教女性,你要变成讨好型人格也好,或者担心别人怎么看自己,在意自己的社会形象也好;而对于男性,则是‘我可能有些事做得不好,但我也是一个正常男人,我只是犯了男人都会犯的错误’。正是社会对于男女的规范标准的不同,形成了这么一种不平等的性别关系,让男性成为了一个狩猎者,而女性则被当作了被捕获的对象。如果你没逃掉,那就是你自己运气不好,或者世道如此。”
对于史航的性骚扰通常发生在工作场合以及与微博粉丝的私人会面中,冯媛认为,史航不是朝九晚五的上班族,对于他这样的文化名人,他与粉丝的互动也是他事业的一部分。而去拜访他的所谓“粉丝”,也是出于想在这个行业发展的目的而接近业界资深人士的职场新人,因此他的性骚扰,也都是发生在广义的职场中。
性别平等领域的研究者陈亚亚也接受了澎湃新闻记者的采访。她认为,史航涉嫌性骚扰模式比较简单,也较常见。“形成这种骚扰模式,可能跟他的生活和精神日渐贫乏有关,他没有能力跟女性建立更深入的亲密关系。”“这样的性骚扰很有代表性,因为它很常见,”陈亚亚说,“但这个事件也比较特殊,因为史航在文艺圈有一定的知名度,所以形成了比较大的舆论。”
在关于这起事件的讨论中,很多人将史航与受害者的聊天记录解读为“打情骂俏”,认为这不算是性骚扰。对此,冯媛指出,一个行为是否构成性骚扰,关键在于行为的接受方。如果接受方觉得这是不受其欢迎的,那就是性骚扰。而第三方没有资格去判断。“有时同样的一句话,对某些人来说是很大的冒犯或骚扰,对另一些人来说这可能是他所期待的,因此不能用第三方的标准去衡量当事人的感受。”冯媛说。她还补充说,就算受害者中有史航的前女友,在亲密关系中也是有可能发生骚扰或侵害的。
而在法律方面,冯媛指出,中国最早出现有关性骚扰的立法,是在2005年,距离现在不到20年。立法中对于性骚扰的界定也并不明确,与国际标准也有一定的距离。“比如说我国法律中对性骚扰用的词是‘违背对方意志’,这与我们所说的‘不受欢迎’‘非意愿’是不一样的。有些事还没有到强迫的程度,但在受害者的叙述中可以看到,这些是她们不想要的,不喜欢的,所以她们认为是性骚扰。”同时,冯媛还提到,我国的反性骚扰法还没有得到很好的宣传,社会缺少这方面的教育,缺少对于这个问题建立一种共识的基础。所以很多人不理解性骚扰的定义,才会有异议。
对于性骚扰的成因,有些人认为是全社会的性压抑所致,对此陈亚亚并不赞同。她认为,其关键成因是结构性不平等的问题,因为性骚扰更多发生在不平等的关系中。“性压抑在一些个案中,可能也存在影响,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性骚扰问题的加剧,但是否具有普遍性、是否可以作为性骚扰的一个根源,目前还存疑,恐怕很难说明其中具有因果关系。”她说。冯媛也提出了相同的看法:“性骚扰的根源是权力,而不是性欲。不能用简单的生理冲动去归因,它体现的是一种性别权力。”
视觉中国资料图
受害者为什么不报警?现实情况很复杂
对于此次史航事件,冯媛分析说,这起事件的意义并不在于让史航马上承认,立刻真相大白,而是能促使更多受害者直接或间接地站出来,讲述她们的故事,让很多人看到这并不是个案,而是社会文化中普遍的一种存在,是一个结构性的问题。过去受害者对此类现象只能默默忍受和自责,甚至进行自我的污名化,自己经历很多创伤。而通过这种叙事的建立和传播,人们可以更多意识到这些现象的不合理性,过去受害者一味隐忍的局面也有望改变。
“在理想的情况下,如果能有更多的受害者站出来,更多的证据提出,那么有一些事或许真的可以在某种程度上以某种形式真相大白,能让作恶者付出代价。不过一般情况下,揭露性骚扰最主要的意义并不在于立刻得到一个明确的所谓的是非判断。”冯媛说,“对于一些个案来说,作恶者被解除了某个职务,或者被终止了某些合作,得到了处置。但有时候,它其实就是一种应急的处理,并不代表这就是认定受害者说的都是事实,就要完全给受害者公道。”不过,具体到这次的情况,磨铁图书、《新周刊》、单向街图书馆和鼓楼西剧场都声明与史航终止合作,冯媛认为,这其中有一些机构的决定,是对于受害者道义上的支持,与那些应急性的公关切割行为相比又更进了一步,是值得欢迎的。
“这正是这类发声的意义所在,”冯媛说,“从个案上来说,受害者需要得到理解和支持,但从更广阔的意义上来说,希望全社会都能建立起这么一种意识。说到防范性骚扰,重点不在让受害者如何自保,而是要让行为人杜绝这样的行为;要从小教育我们的孩子,尤其是男孩子,不要只是以自我为中心,要学会尊重女性;同时要让学校、单位和公共场所都能建立起反性骚扰的原则和政策。希望通过这样的一些事情,有这么多受害人做出令人心疼的自我披露之后,我们能得到一些积极的成果。”
而很多人认为,受害者不应该在网上发“小作文”,而是应该报警,走法律途径。对此,冯媛认为,这种想法把受害人的追求过于单一化了,也把我们社会寻求公正的方式太单一化。对于那些触犯了法律,尤其是刑法,又有一定证据保存的案子来说,当然报警走法律程序,这是一个值得鼓励的行为。“但是不止在中国,在世界上很多国家的法律中,有大量的案子,已有的证据并不能达到走法律程序的门槛,在这种情况下,一根筋地单方面要求受害者报警走法律程序,我觉得有失偏颇。”冯媛说。
冯媛解释说,因为很多受害者都是在出其不意的情况下遭到性骚扰的,不可能有太多的证据;而有时性骚扰的发生也具有隐蔽性和复杂性,它更多地体现在双方权力的不平等中,很难从中找到具体的证据来判定加害者违法或犯罪。
此外,冯媛强调说,很多时候,报警、走法律程序的过程本身对受害者都是非常艰难的,除了取证困难,受害者在警方或法官的问询中很容易受到二次伤害。因此很多受害人并不愿去走这个过程。在复杂的现实面前,“动不动就让人报警,让人走法律程序,这本身就是不切实际的。”她说。
根据北京源众性别发展中心2018年发布的《中国防治职场性骚扰法律与司法审判案例研究报告》,该中心从公开的五千多万份的裁判文书(2010-2017)中仅找到了34份以性骚扰为主要争议事实的案件,而其中大多是员工涉嫌实施性骚扰被公司解雇后起诉公司的以及起诉投诉者侵犯其名誉权的,仅有两例是受害人提起的诉讼。而记者近期也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进行了检索,性骚扰相关案件数量稍有所增加,但受害人直接提起的诉讼依然极少。
“另外还有一点,那就是受害人本身的意愿,很多受害人可能就是想把这个事情说出来,可能并不见得非得是要在法律上一定要达到一个什么样的结果,”冯媛补充道,“在这个过程中,更重要的是受害人的发声,有助于她们的自我疗愈,有助于她们去打消自己的羞耻感和自责心理,从而重建自己的人格,重建自己的生活。经历了这些之后,可以从一个受害者变成一个重生者。我觉得这可能对于受害人是更重要的。”
在社交平台上,很多网友对于防范性骚扰提出了一些建议,例如一男一女在办公室里单独相处时不要关门等等,陈亚亚认为,这种建议作为对女性规训的镜像,变成了一种对男性的规训,去构建一种新型的“男女大防”。“这种规训告诫男性,你这样做,就能避免被人揭发的风险,但这样做可能是一种非常功利的选择,跟尊重女性没有必然关联。”她说。
在陈亚亚看来,相比对个人的规训,更重要的还是改善目前的职场和社交环境。她解释说:“具体来说,需要从促进平等的角度来推进,如实现权力中心的下移,权力结构的扁平化,让每一个人都有发声空间,遭遇不平等有申诉途径,以及都能参与到重要决策之中。这个平等的范畴也包括性别平等,包括让其中的弱势者免于遭受性骚扰,但并不局限于此,不是只需要建立一个反性骚扰制度就可以,可以需要做更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