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排工业废水致4人中毒死亡35人住院 山东两个体户一审被判死刑

日期:08-12

在不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情况下,山东诸城的两名个体户揽活接收工业废液,他们没有处置能力只能违规储藏,直到有人中毒,又偷偷将有毒废液排入污水管网,造成附近居民4人中毒死亡,35人中毒住院的严重后果。

8月12日,这一案件分别在山东潍坊市中院和诸城法院一审宣判,两名主犯因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判处死刑,两名主犯的雇佣工人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均被判处不同程度刑罚。

明知有毒

个体户竟将有毒废液偷排进污水管网

判决书显示,2021年1月31日凌晨,在明知有毒且有人已中毒晕倒的前提下,个体户王辉、陈涛及其雇佣的3名工人金曙光、崔琪、马刚等人趁夜色将含有醋酸、硫氢化钠的工业废液偷偷排放至居民区污水管网。导致诸城市箭口社区的下水道挥发出巨量有毒气体,造成当地居民李宏宇的爷爷、父母和刚上大一的妹妹当场中毒死亡,李宏宇的弟弟逃出,但也因中毒严重住院治疗接近一个月。与此同时,当地30多位村民中毒住院,有的至今留有后遗症。

据财新网此前报道,1981年出生的王辉只有小学文化,曾做过塑料颗粒加工生意。他从百度贴吧看到污水处理的广告,感觉是个赚钱的“生意”。陈涛与王辉等人租下了丰昌机械厂,又买下一个二手铁罐储存废液,并将铁罐埋在机械厂东北角空地里。之后,王辉、陈涛负责对外联络生意。

据潍坊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0年12月25日,王辉、陈涛与李凯、毛德伟为非法获利,在不具备处理资质的情况下,共同出资租赁诸城市箭口社区丰昌机械厂院落,用于非法收集、存储、排放工业废液,并于此后雇佣金曙光、崔琪、马刚等3人具体实施非法处置行为。2021年1月29日,陈涛、王辉等人经中间人王光明、刘彦介绍,接收了淄博琛博化工有限公司(下称淄博琛博化工)产生的含硫氢化纳的工业废液37.69吨,倾倒至其租赁的丰昌机械厂院内地罐。在倾倒过程中,含硫氢化纳的废液与地罐内原有的酸性废液产生反应,致使在场工作的金曙光中毒晕倒,后经医生诊断为轻微中毒。当晚,王辉将地罐罐口用沙土封堵。

据检方指控,2021年1月30日晚,经刘保峰、黄永超、郭红军介绍,陈涛、王辉等人接收来自山东捷承制药有限公司(下称山东捷承制药)的一罐车含醋酸的工业废液至丰昌机械厂院内,并安排金曙光、崔琪、马刚将罐车内的工业废液直接倾倒至该机械厂北门的污水管口。1月31日凌晨,王辉、陈涛、马刚、崔琪、金曙光在明知含有硫氢化纳和含醋酸的废液混后会产生有毒气体的情况下,仍将上述废液排入该机械厂北门的污水管内,致使两种废液发生反应产生硫化氢等大量有毒气体,并通过污水管网扩散,放任危害公共安全结果的发生,造成诸城市箭口社区居民李文海、李恩友、魏茂娟、李宏琳4人中毒死亡以及35人中毒住院的严重后果。

投放危险物质罪

两主犯一审被判处死刑

2021年5月16日,山东省潍坊检察院将王辉、陈涛等5人以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起诉到潍坊中院,诸城检察院将刘彦、李凯、毛德伟等11人以涉嫌污染环境罪起诉到诸城法院。

2022年8月12日,该案分别在潍坊中院和诸城法院一审宣判。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王辉、陈涛死刑。判决书显示,被告人王辉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50万元;犯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犯伪造公司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8000元。

被告人陈涛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50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万元。

被告人金曙光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0万元。

被告人崔琪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8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8万元。

被告人马刚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3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3万元。

山东捷承制药有限公司、淄博琛博化工有限公司以及其他相关个人被判处不同程度刑罚。

红星新闻记者吴阳

责任编辑:张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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