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提起离婚诉讼期间,丈夫王某某情绪激动,不仅通过微信、打电话威胁恐吓妻子华女士与其家人,还多次抢夺其手机。华女士不得已向福州鼓楼区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72小时内,法官就发出人身保护令裁定,并向王某某、辖区派出所和社区送达。
8月5日,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从福州鼓楼区人民法院获悉,目前,华女士的生活已恢复正常。
▲福州鼓楼区人民法院向王某某送达的裁定书。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经办法官介绍,华女士与王某某为自由恋爱,并于2012年结婚。婚后,因在孩子的饮食习惯、生活自理能力培养等方面有分歧,两人常常发生矛盾,并存在推搡等肢体冲突,但无法认定为家暴。
2022年华女士提起离婚诉讼,诉讼期间,王某某情绪激动,多次抢夺华女士的手机,并通过微信、打电话威胁、辱骂、恐吓、骚扰华女士及家属,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无奈的华女士多次报警。
由于王某某给华女士的身体和心理上均造成较大创伤,华女士鼓起勇气,向鼓楼区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接到申请后,承办法官通过审查其提供的初步证据材料和报警记录、微信记录等证据,组织双方听证后,认为符合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
72小时后,承办法官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并向王某某进行送达,同时也向辖区派出所、社区送达协助执行,“王某某,根据你的各种家庭暴力行为,鼓楼法院依法正式向你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请你立刻停止这些行为!如果你藐视法律,我们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你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你的刑事责任!”
“我们通过回访了解到,情况已经大有好转。”8月5日,据鼓楼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华女士的生活已经恢复正常。双方的离婚官司,承办法官经过多次与双方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就孩子抚养与财产分割问题已达成一致意见。
据悉,这也是该院在今年发出的首份人身保护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鼓楼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5份,在加害人和受害人之间筑起了一道“隔离墙”。
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施行,在总结近年来人身安全保护令司法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家庭暴力的形式,扩大人身安全保护令适用范围,明确冻饿以及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均属于家庭暴力。司法解释加大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行为的惩治力度,明确规定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符合刑法相关规定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司法解释在反家庭暴力法基础上,明确“年老、残疾、重病”等情况,可以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由相关部门代为申请。此外,司法解释还减轻当事人举证负担,明确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证明标准是“较大可能性”,而不需要达到“高度可能性”。
上游新闻记者陈思通讯员胡丽丽
责任编辑:张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