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底,长寿法院行政庭受理的8件高某诉重庆市长寿区交通局行政处罚(罚款)类案件,经承办法官全力调解,释法明理,高某自愿撤回了对重庆市长寿区交通局的起诉,实质性化解了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矛盾。
2022年3月15日,长寿法院行政庭受理了8件高某起诉重庆市长寿区交通局行政处罚(罚款)类案件,罚款金额共计33500元。高某诉称其名下的货车于2020年7月至2021年5月期间,在长寿某监测站被超限运输监控检测执法系统多次被检测到存在超限运输的情况,但其车辆并无超载情形,主张该检测站检测结果不准确,故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撤销重庆市长寿区交通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承办法官彭可经过查阅卷宗、开庭质证,查清了案件事实,了解到当事人高某并未申请行政复议,在得知自己因多次超限被罚后一气之下便将区交通局告上法院,遂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通过向原告进行释法明理,并告知当事人相关法律法规之后,原告于4月底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并全额缴纳罚款。
长寿法院行政庭一直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宗旨,践行诉源治理原则,针对可以调解的行政诉讼案件,坚持在诉前、诉中进行调解,既提高办案效力,又从源头上化解了行政矛盾,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