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手”伸向功德箱 多人被判刑罚

日期:03-22
江西省

没有经济来源,竟然盯上了寺庙内的功德箱。近日,南城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盗窃案件,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被告人陈某某驾驶轿车伙同被告人李某某、涂某某(在逃)等人先后窜至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安宁路附15号地藏寺、友谊路铁佛寺、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水东镇虎岗路天竺古寺、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建昌镇麻姑山碧涛庵等地,采用卷尺尾端粘口香糖的方式勾取功德箱内的人民币。由李某某具体实施,涂某某、陈某某在寺庙内为李某某掩护、望风、接应,共从寺庙盗得95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多次窃取寺庙功德箱钱财,两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李某某、陈某某认罪、悔罪,退缴了违法所得,符合认罪认罚的规定,依法对其从宽处理。被告人李某某具有犯罪前科,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陈某某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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