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根据税收监管中的线索,经税收大数据进一步分析,发现演员邓伦涉嫌偷逃税款。经查,邓伦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4765.82万元,其他少缴个人所得税1399.32万元。
在税务检查过程中,邓伦能够积极配合检查并主动补缴税款4455.03万元,同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邓伦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
▲邓伦。图据IC photo
近年来,包括范冰冰等多位明星、主播因“劳务报酬”被查,涉及金额巨大,他们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邓伦是否有被起诉的风险?红星新闻与云南智族律师事务所、财税服务部主任杨帆律师,杭州税乎科技创始人夏德标进行了连线,对此进行法律解读。
红星新闻:请问,按个人劳务报酬报税和以企业收入进行报税有什么区别?
杨帆:按个人劳务报酬报税和以企业收入进行报税,它们报税的主体不一样,税率也不一样。
按个人劳务报酬报税的话,会缴纳几个税种,包含增值税、城建税、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我们劳务获得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需要预缴的个人所得税,在年底汇算清缴以后,对按照3%至45%的税率进行汇缴清算。
如果以企业收入进行报税,需要开增值税发票,走的是企业所得税,一般税率是25%。一些像邓伦几千万收入的人,如果按照个人所得税的标准缴纳税收,基本按照40%的税率预征,税率非常高。
夏德标:这几年,很多明星、电商行业、直播行业的人员都采取这样的方式避税。他们怎么将个人劳务报酬转变为企业收入呢?主要通过在一些特定的园区成立企业,但没有进行实体经营,然后把个人劳务报酬转化成公司收入。因为在各个地区有各自核定的优惠政策,所以企业的税负率会大量的降低,可以降到3.5%以内。
范冰冰案也好、邓伦案也好,包括薇娅案,这些案件核心的原理都一样。这告诉我们一个非常重要的情况,如果你是属于个人劳务,通过变换形式做一些假的收入申报数据,是肯定会有极大风险的。
所以我们也希望,在这类行业的一些从业人员,大家要对这个案例引起重视,要及时的进行自查自纠。在薇娅事件出来之后,税局其实发了一个通告,要求明星在去年年底之前完成自查自纠。
这个事件曝出来后,邓伦的处罚就会有0.5倍到4倍的罚款,这是因为通过自查自纠处罚的力度会比较小,只有0.5倍。但如果特意隐瞒,那么处罚的力度会比较大,就会达到4倍。这也给了我们一个非常重要的参考案例和值得思考的点。
▲图据IC photo
红星新闻:偷逃税一般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
杨帆:实际上偷逃税是两个概念。第一个是行政概念的偷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另外一个是逃税,就是刑法概念了,如果偷税不缴之后就会变成逃税罪。逃税罪满足一定条件,会被判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夏德标:实际上最终会有个定性的结论,不同的定性行为处罚力度是不同的。定性的结论有偷税、漏税、逃税、避税、抗税等。像刻意的抗税、有税不交是比较严重的,漏税这种行为可能相对处罚轻一点。偷逃税这种行为是比较常见的,像修改发票或者个人隐瞒收入等等,属于偷逃税的典型行为。
根据定性情况,需要采取以下三个措施:第一,补交税款;第二,按照税款去交滞纳金的万分之五;第三,由当地的税务稽查局根据偷逃税行为的恶劣程度,包括稽查过程中配合态度等,会给出0.5倍至5倍的罚款。
红星新闻:邓伦被查涉及金额巨大,是否有被起诉的风险?
夏德标:之前的几个案例,比如范冰冰案、薇娅案,包括现在邓伦案。他们都没有涉及到刑事的风险,因为现在国家在做税改,有一个非常好的政策——“首违不罚”。
简单来说,如果是第一次因为各方面的原因导致偷逃税行为,之后积极配合税务局的处罚认定,并把税款补交起来,那么其实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但是如果是经历过多次处罚,或者说在此过程中有其他一些比较严重的行为,比如虚开发票等等,还是会面临刑事责任。因为在税法里面有明确的立案标准,特别是像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等行为,是比较恶劣的。
目前,国家其实更重视的是这些行为背后的一种警示和教育意义,希望更多的人能了解到国家税改的目的。实际上,合规纳税是在共同富裕的背景之下,国家的一个政策走向。那么一些行业的高收入人群,未来肯定是税局稽查的一个重点,也是今年严打的一个重点,大家一定在这方面重视自己的行为,利用好“首违不罚”这样的一个政策。
红星新闻记者陈卿媛实习生金如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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