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八道集团操纵证券市场案一审宣判 被罚3亿元实控人获刑八年半

日期: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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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八道集团操纵证券市场案一审宣判,被罚3亿元实控人获刑八年半

北八道集团被罚3亿元。

10月27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一中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单位北八道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北八道集团”)、被告人林庆丰等8人操纵证券市场案(其中对被告人公雪采用网络视频方式宣判)。

根据一审判决,上海一中院对北八道集团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罚金人民币3亿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对林庆丰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万元;对林玉婷、李俊苗等7名被告人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一年七个月,并处100万元至20万元不等罚金。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林庆丰系北八道集团实际控制人。2016年下半年起,林庆丰为在证券市场取得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指使被告人林玉婷、李俊苗、何映花等人对外联络被告人张丁海等配资中介人员,以1:3至1:10的配资比例,获取巨额资金及大量证券账户。其中,张丁海向北八道集团违规提供资金10.98亿余元,他人证券账户119个。

林庆丰集中上述配资资金和他人证券账户,连同北八道集团部分自有资金及实控证券账户,安排北八道集团及集团下属厦门六湖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员工被告人蔡咏东、黄辉匡等为骨干的交易团队,在厦门、上海、昆明等地,使用上百台电脑及未实名登记的无线网卡等设备,连续买卖股票或在自己实际控制账户之间买卖股票,影响股票交易价格与交易量。

2017年2月14日至3月30日,北八道集团使用333个证券账户,持有“江阴银行”的流通股份数量达到该证券的同期实际流通股份总量30%以上,连续33个交易日对“江阴银行”的累计成交量达到同期该证券总成交量的30%以上。至同年5月9日,北八道集团控制的账户组非法获利3.01亿余元。

上海一中院认为,被告单位北八道集团及被告人林庆丰等7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伙同配资中介人员张丁海,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操纵证券市场,影响证券交易价格与交易量,其行为均已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且属情节特别严重。综合全案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上海一中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北八道集团操纵市场案也曾是2018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之一。根据证监会通报,2017年2至5月,北八道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组织操盘团队,通过多个资金中介筹集数十亿资金,利用300多个证券账户,采用频繁对倒成交、盘中拉抬股价、快速封涨停等手法操纵“张家港行”、“江阴银行”和“和胜股份”等多只次新股,合计获利9.5亿元。2018年4月,证监会依法对北八道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开出了56.7亿的巨额罚单。

在证监会开出罚单之后,第一财经记者曾实地探访北八道集团,该集团大厦招牌已被“连夜”撤下,公司“人去楼空”。但第一财经记者发现,北八道的实际控制人林庆丰正借着工商变更试图“金蝉脱壳”,将众多北八道公司的股权假托他人之手,隐匿幕后试图逃避行政处罚。

但事实证明一切都是徒劳,除了行政处罚之外,刑事处罚也难以幸免。

责任编辑: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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