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免费小说、转发漫画都涉嫌侵权

日期: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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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转载免费小说、转发漫画都涉嫌侵权

 4月20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为迎接世界知识产权日,长江日报“周二之约”特邀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赵千喜做客直播间,为网友进行专场答疑。

“123”问:在某电商平台上经营一家店铺,最近被投诉说侵犯他人商标,可是我在平台经营商品的商标也是注册过的,现在平台要求勒令整改,这样我损失严重,该如何维权?

答:在平台上销售商品被投诉侵权的现象并不鲜见,销售者在电商平台上销售产品也应当尽到注意义务。如果这位网友销售的产品所使用的商标是经过核准注册的,可以要求上游供货商配合,在权利商标和被诉侵权商标都是注册商标时,可以由商标注册人通过商标无效宣告程序进行解决。如果销售的产品上有商标,但是未经注册或注册使用的类别与核准授权的类别无关的,在先注册的商标权利人仍有权进行维权。总的来说,销售者应当对自己销售的产品有一定注意义务,加强对进货渠道的注意。此外,按照入驻电商平台的一般要求,平台会要求商家提供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件等,在证件齐全的情况下才能销售相关产品,平台对入驻商家提出上述要求也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轻熟大叔的名字加长了点赞效果更好”问:现在有些网站打开后标题写着“xx热门小说免费资源全集观看”“xx热门改编剧同名小说免费观看”等等这样的信息,只要买流量就可免费看,像这样点进去看的人会构成侵权行为吗?

答:应当区分不同使用主体。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作品的,不构成侵权;但如果作为网站开办者等经营主体,转载他人作品是构成侵权的。这位网友自己观看尚不构成侵权,但网站开办者在网络上传播他人作品,会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会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属于侵权行为。

“158***642”问:作为一名全球旅拍自由摄影师,会拍摄大量旅游照片,也会把拍摄的照片发在个人微博和微信朋友圈里,最近有朋友对我说我拍的照片被一个微博大V使用,微博文案写的是“刚拍的照片映射出自己的心情”,配上了我拍的一张照片。微博私信对方,也一直不予理会,去评论里质问了几条信息,也全部被删除了,这种情况我可以利用法律武器告她侵权吗?

答:微博大V的使用和普通使用者的影响不可比拟。在使用照片时没有署名,没有载明拍摄者,这名大V的行为涉嫌侵犯拍摄者对照片享有的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137***973”问:我是一个自媒体人,有时需要转发别的公众号文章,获得公众号授权转载时,可以直接转发?还是需进一步与文章的文字和图片作者联系获得授权?公众号引用了一张漫画,这张漫画来自作者个人微博,引用时注明了来源。此文章发表3年后,该漫画作者告此公众号运营者侵权。请问这侵权吗?

答:在网络上转载其他公众号的文章是需要经过授权的,未经许可转载他人作品涉嫌侵权。即使标注了来源,但若未经许可,也可能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记者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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