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杭州工作的年轻女孩因为心情不好,凌晨3点来到钱塘江边,结果被潮水卷入江中,不幸去世。悲剧发生后,女孩家人找到她工作的公司,多次提出索赔,公司也赔偿了6万元抚恤金。
然而,此后女孩的父母又找到公司,要求再补35万元,理由是“要给女孩弟弟买房子付首付”。最近,当地媒体以“现实版‘樊胜美’”为题眼报道了这起纠纷。
“樊胜美”是电视剧《欢乐颂》的女主角之一。她出身贫寒,通过自己的努力在城市立足。然而,她工作以后一直疲于满足原生家庭的需求,承受着不合理的生活重担。这一典型影视形象曾让观众引发诸多共情,很多人联想到自己或者身边人的遭遇,反思奋斗的都市青年如何与原生家庭协调处理关系。
舆论使用“樊胜美”这一符号指代意外离世的女孩,其目的旨在勾勒其身后的纠葛与困境。然而,影视剧的情节,与现实生活并非总能一一对应。比如,放大女孩父母“要给弟弟买房子付首付”这一点,对理解整个事件的性质似乎并没有太大的帮助。
一条年轻的生命逝去,任何有理智、有共情力的人都会感到遗憾和惋惜。对于公司管理者和同事来说,他们失去了一位好员工和好伙伴;对于女孩的男友来说,他失去了自己的心中挚爱;而对于女孩的家人来说,无疑承受着丧失至亲的痛苦和折磨。
在现实里,每个人表达情绪,力图弥补损失的方式不一样。报道清楚地显示女孩家人希望获得更多的经济补偿。不管出于什么目的,他们认为金钱能够平衡丧女的情绪,能够给这个遭受重创的家庭带来抚恤和安宁。
而“樊胜美”带来的流量,在这场悲剧中本是最不重要的因素。不幸的是,现在它却成了这条新闻能够广泛传播的最重要原因。
在更广阔的舆论场上,理性和公正才是社会价值的主流。警方的调查结果已明确女孩不属于自杀,那么对于这起意外事件,女孩工作的公司无论从道义上还是在法律上,所要承担的责任都是有限的。
公司提供6万元抚恤金,是不是仁至义尽?女孩家人继续穷追不舍地索取补偿,是不是恰当?这些问题都应该交给法律而不是网友评论去解决。
正如公司管理者所言,他们同意求诸媒体,将这起纠纷公开报道,是想到社会上可能还有很多这样的人(家庭),希望能够依法解决冲突和纠纷。
因此,在舆论场上公开探讨这类悲剧,其最主要意义就是促成人们的反思,既能实现对逝者和家人的安抚,也不让无辜人员承受额外的负担和压力。
而社交媒体的传播,把焦点放在所谓“现实版樊胜美”上,已经使该事件的相关讨论偏离了正道。
更完整地呈现和分析事件全貌,而不是匆匆忙忙贴标签,是舆论更应当秉持的价值追求。
根据女孩身边人提供的信息,女孩生前确实表现出心理状态异常,甚至据称有“自杀未遂”的经历。这一切究竟是什么造成的,需要更明确的调查结果,而不是靠猜测、靠脑补。
悲剧发生以后,善待逝者,反思与悲剧相关的因素,才是舆论介入探讨的应有姿态。公共议题应坚持以维护公共利益为指向,探寻以公共方法解决矛盾冲突,而不必局限于戏剧化的场景呈现。
责任编辑:张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