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两个“好药师”为商标争了4年
武汉晚报讯(记者刘睿彻)两个“好药师”为商标争了4年,武汉“好药师”商标使用在药品批发和零售服务领域,沈阳“好药师”为人用药等商品的“好药师及图”商标,30日获悉,随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武汉“好药师”的商标得以维持。
据悉,北京市高院终审驳回了沈阳市千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千红公司)的诉讼请求,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下称好药师公司)的“好药师”商标得以维持注册。
早在2003年,好药师公司在武汉注册成立,是一家全国性的医药零售连锁企业。千红公司则于2009年在沈阳注册成立,经营范围包括生物产品技术开发、化妆品、电子产品等。
2013年1月5日,好药师公司提交了商标的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药品零售或批发等服务上。同年1月22日,吉林省好药师医药经销有限公司也提交了“好药师及图”商标的注册申请,后来这些商标转让给了千红公司。
争议从2016年开始,千红公司向当时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请求,对武汉“好药师”商标予以无效宣告。原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后裁定,维持武汉“好药师”商标。千红公司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一审判决,撤销原商标评审委员会所作裁定,并判令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裁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好药师公司均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高院提起上诉。今年9月,北京市高院受理了该案,最终撤销一审判决,维持武汉“好药师”的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