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缓刑期内两次违法法院:撤销缓刑执行原判!
缓刑是什么?缓刑,是对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由于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暂不执行刑罚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如果犯罪人在考验期内遵守一定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简言之,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判决的刑罚。但考验期内如果不知悔改,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最终将撤销缓刑。
近日,巫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缓刑的向某裁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三年。
2018年2月11日5时许,被告人向某因琐事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将被害人杨某刺伤。经重庆市巫山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杨某的损伤程度系重伤二级。案发后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并能自愿认罪认罚。2018年6月27日,巫山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向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原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并交付执行,缓刑考验期自2018年7月8日起至2022年7月7止。罪犯向某于判决生效后接受社区矫正。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2019年7月8日,因殴打他人,巫山县公安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罪犯向某行政拘留十日;2020年7月14日,因殴打他人,巫山县公安局再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罪犯向某行政拘留十九日,并处罚款七百元。巫山县司法局于2020年7月20日书面建议法院撤销对罪犯向某的缓刑。
巫山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罪犯向某经本院宣告缓刑后,在缓刑考验期间内,先后殴打他人,受到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其已违反了司法机关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依法撤销刑事判决中对罪犯向某宣告缓刑四年的执行部分,对罪犯向某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三年。
法官说法:缓刑考验不等于无罪释放,需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定,如果放纵行为违法乱纪,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