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工作人员贩卖毒品获刑

日期:04-21
酒吧工作人员毒品

原标题:酒吧工作人员贩卖毒品获刑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酒吧工作人员向他人贩卖毒品的案件。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被告人王某系萍乡某酒吧工作人员,在酒吧负责为客人定卡座,向客人促销酒水。2019年5月23日,吸毒人员姚某让被告人王某为其购买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并通过微信将毒资转给王某,王某同意后联系贩毒人员张某,并将毒资转给了张某。在酒吧门口与贩毒人员张某完成交易后,被告人王某便带着吸毒人员姚某去酒吧厕所一起吸食了这包毒品。2019年5月至2019年9月期间,被告人王某以相同的方法向吸毒人员姚某贩卖毒品氯胺酮7次,共计4.9克。

安源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明知是毒品氯胺酮仍多次向他人贩卖,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案发后,被告人王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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