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该院首起涉疫情案件。经过立案庭速裁团队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和沟通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该案在立案后仅用1个小时便在诉前快速化解。
在疫情期间,被告张某和女友出入小区时,因无法出示电子通行证,被告张某随之与社区防疫工作人员及小区保安刘某发生争执,导致原告刘某头部受伤送院就医。公安机关分别对原、被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刘某住院8天,出院后要求张某赔偿医疗费及误工费遭拒,遂将张某诉至湾里法院。
因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为更加快捷简便地解决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成本,湾里法院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功能,速裁团队法官在完成了当日的防疫工作后立即联系案件当事人,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于当日组织双方在院速裁调解室进行调解。
调解中,被告张某认为自己已经受到了公安机关的处罚,故只愿意赔偿部分医疗费。
“疫情防控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每个人都负有责任,刘某登记、测体温也是为了小区居民的安全,其中也包括你......”速裁法官首先向被告张某说法明理,从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到人情冷暖,逐步引导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经过一个小时的沟通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当场将赔偿金交给原告,该案当场调解并当即履行,案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