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资规〔2020〕2735号
根据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积压房地产产权确认工作的决定》,现将我局对下述积压房地产土地确权登记申请的审核情况予以公布(详见下表)。对公布的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及他项权利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并持有关证据到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琼山分局办理异议登记或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公布的权益无异议。
联系电话:65860290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3月22日
产权申请人土地坐落用地面积权属来源原土地使用者袁春玉海口市琼山区城东社区
河口路497号
156平方米金盛元公司出让字第5号《屋基地出让合同书》、凭证号NO:0188842琼山县建委房地产开发公司,琼山国土(1988)31号、琼国土征﹝1988﹞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