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男子入室盗窃强奸七旬老妪被诉 此前三次服刑

日期:03-18
入室盗窃盗窃罪

原标题:四川泸县一男子入室盗窃时强奸七旬老妪被公诉,此前三次服刑

四川泸州市泸县一男子撬门入室企图行窃时,将屋内一名七旬老妪强奸后逃离。一个月后,男子被当地警方抓获归案。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3月18日从泸县人民检察院获悉,此次被捕之前,该男子已先后因故意伤害罪、盗窃罪三次入狱服刑,如今又因涉嫌强奸罪被公诉。

检察院起诉书载明:该男子姓董(董某),泸县本地人,现年48岁。2019年7月23日凌晨3时许,董某窜至泸县玄滩镇农贸市场附近寻找盗窃目标,见附近一栋住宅大门有很大缝隙,遂使用捡到的钢筋撬开门锁,进入屋内。

这时,住在院内的被害人鲁某某被撬门声惊醒起身查看。董某看见里屋内只有鲁某某一人,遂萌生歹意,上前将鲁某某按在床上,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由于鲁某已经76岁,年事已高,且心理恐惧,不敢反抗,事后董某逃离现场。鲁某某报警。

2019年8月21日,董某被泸县公安局民警抓获归案,到案后,董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

澎湃新闻从泸县检察院了解到,在此次被捕之前,董某已三次入狱服刑。2006年5月8日,董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广东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因犯盗窃罪,2010年3月4日,被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千元;因犯盗窃罪,于2014年7月18日被重庆市荣昌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2014年11月30日,董某刑满释放。2019年8月22日,董某又因涉嫌强奸罪被泸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泸县检察院批准,同年9月5日被泸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责任编辑:郑亚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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