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宁法院:做好疫情防控,兼顾司法人情

日期:02-20
疫情新冠肺炎

武宁法院:做好疫情防控,兼顾司法人情

庭审现场

在新冠肺炎疫情态势渐渐好转的情况下,各地政府陆续颁布复工政令,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法院大桥法庭考虑到当事人着急去外省复工的实际情况,秉承“司法为民”的理念,于2020年2月19日下午开庭审理了一起原告肖某诉被告聂某离婚纠纷案件。

在这个“全民战疫”的特殊时期,坚持疫情防控、保障人民安全是头等大事。在开庭审理前,通过电话询问当事人及代理人的身体状况及历史行程等情况,在确认没有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告知当事人在开庭当天要佩戴好口罩,确非必要不要有旁听人员等相关事宜。开庭当天,在法庭值班室对当事人及代理人进行体温检测并询问身体状况,在确保当事人及代理人身体无异常的情况下进行了当天的庭审。在庭审过程中,审判庭门窗始终保持空气流通,并在保证程序合法的情况下加快庭审节奏,最大程度的做到了庭审期间的疫情防控。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对法院能够考虑其外出务工的实际情况,确保案件如期开庭审理表示赞许。在得到当事人的认可后,承办法官也在审判庭外最终促成了案件的调解结案。

疫情爆发以来,大桥法庭按照法院要求,要求干警做到不串户拜年,不扎堆聚集,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每人报告自己的身体状况,发现情况异常及时上报。办案法官按本院关于疫情期间如何开展执法办案的要求,于大年初六到法庭给原定于正月二十以前开庭的当事人一一打电话,通知延迟开庭。在弹性上班期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的值班要求,确保值班电话有人接听,对来访群众要求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确认无异后进行简洁沟通回复,同时善意提醒来访群众少走动,非必要不外出。对原定于近期开庭的案件与当事人双方进行沟通,对当事人暂不外出的案件,再推迟一段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再确定开庭时间;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着急外出复工的案件,在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后尽早安排时间开庭。对部分村庄封路,当事人无法外出的,法官赶到封路的路口,将诉讼材料送达给当事人。

大桥法庭按县法院要求积极参与社区疫情防控联防联控工作,积极投入疫情防控狙击战。安排党员干部去社区进行劝导值守,并向居民耐心解释要严格遵守居民临时通行证制度、宣传防疫政策,以实际行动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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