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醒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定,拒不接受医疗卫生机构及镇街、村(社区)等采取体温检测、强制隔离或医学观察、传染病调查、样本采集检测、环境卫生整治和病菌消杀等防控措施,不听劝告的;故意隐匿、瞒报本人或亲属疫区出行史、涉疫行程以及与疫区人员接触史等信息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等追究刑事责任。
现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我们每个人都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报告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行程和密切接触史,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自己、家人和他人的生命健康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