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贯彻落实党员干部参加志愿服务,为身边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工作要求,10月22日,渝北法院刑庭所在的五支部部分党员在郑永红副院长、支部书记陆涛的带领下,来到康美街道银竹苑社区开庭审理一起诈骗案,将庭审搬到社区,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5名区人大代表、百余名群众现场旁听庭审。
庭审查明,被告人刘某某与他人共谋,在58同城上发布虚假的招聘按摩技师的广告,许诺高额薪水。等受害者主动联系后,刘某某便以按摩技师可能涉黄需要办理假身份证、技师服装需收取押金为由骗取被害人缴纳几百至一千不等费用,实际上并未给被害人提供任何工作机会。经查,刘某某累计骗取被害人苏某某等7人押金、证件制作费等相关费用共计6892.8元。
庭审中,刘某某对其诈骗行为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认罚。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发布虚假的招聘广告,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考虑到其累犯、坦白等量刑情节,当庭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法官在庭后以案释法时表示,新型诈骗特别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各种手段呈出不穷,防范最为关键。就刘某某诈骗案来看,求职者因为受到被告人的高薪蛊惑而放松了警惕,对招聘者的资质、工作条件未进行了解,导致被告人在无任何资质、无实际场所的情况下诈骗得手。法官提醒大家,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由于其低成本、收效大、手段新、变化快、取证难等原因,现已呈蔓延趋势,基本取代了原有的传统诈骗模式,给广大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失。一旦上当受骗,案件侦破难,经济损失也很难挽回。大家一定要多留心,多防范,避免上当受骗。
法庭审理过程中,法院干警还同步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接受群众法律咨询,给社区居民带来一场一体化、内容丰富的普法盛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