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奔波20天只为证明“我是我”
前不久,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纪委监委查处并通报了区国土资源部门懒政怠政典型案例,区国土资源局地籍股股长张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安乐镇国土资源所所长赵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调离工作岗位。
群众来回奔波,名字仍未更正
更正土地使用者名字中的错字究竟有多难?洛龙区安乐镇村民李某往返有关部门近20次,奔波20余天,最终在网上发布帖子吐槽,相关部门才予以纠正,唏嘘之余引人深思。
2018年7月,安乐镇村民李某因《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者”一栏名字中的错字,向洛龙区国土资源局申请变更为身份证上的名字。区国土资源局地籍股股长张某告知,需要其所在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到镇国土资源所初审盖章,再报区国土资源局审核更正。
李某到村委会开具证明后,来到安乐镇国土资源所初审,但该所所长赵某表示无法证明两个名字是同一人,要求出具证明。随后,李某奔波20余天,往返区国土资源局、镇国土资源所近20次,错字仍没有更正。
问题引发热议,所长当面道歉
2018年8月,李某将《苍天啊,谁来帮我证明“我是我”》一文发到网上,引发热议后,洛龙区国土资源局和安乐镇国土资源所相关人员到李某家中现场办公,办理更正手续,赵某当面向李某赔礼道歉。
近年来,中央多次强调不能再让老百姓为个证明东奔西跑,相关部门也出台各种政策规定,确保群众不为毫无必要的事情所累。在这样的背景下,洛龙区国土资源部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和懒政怠政、为官不为情况却依然存在。
经了解,早在2017年10月,洛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就清理规范了各类证明,区国土资源局要求申请人开具的证明并未纳入保留的证明清单中。然而,因区国土资源局相关人员对区政府下发文件贯彻落实不到位,漠视群众利益,在群众申请“错字更正”时仍要求申请人出具相关证明,让一件小事成了难事。
以案为鉴找问题,举一反三促整改
“当时虽然告知其具体办理程序,但在出现问题时,如果能沟通协调一下,或者及时向领导汇报,可能就不会造成这样的结果。现在想想,自己确实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张某反思道。
在该案中,李某的申请本应由区国土资源局受理并自行核查,但张某却要求李某自行到村委会开具证明,并到镇国土资源所进行初审。赵某也承认,自己因“不敢担当,怕出现错误,要承担责任”,以“无法证明两个名字是同一人”为由,拖沓敷衍,导致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
针对此案暴露出的问题,洛龙区开展以案促改,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和程序做到“七查”,即查该放的权还没有放,一些已出台的放权措施还没有完全落地的问题;查有关部门的标准和要求互为前置,“蛋生鸡、鸡生蛋”,搞得群众团团转的问题;查应进驻行政服务中心而未进驻的问题;查本该直接放给市场和社会的,却由上级部门下放到下级部门,仍在政府内部打转转的问题;查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的事项,这个部门放了、那个部门没有放的问题;查行政审批时间长、盖章多、中介多、收费多、材料多的“一长四多”的问题;查各类奇葩证明、重复提交材料的问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赵国利通讯员刘营梅)
责任编辑:吴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