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变卖9本国家机关证件 两男子双双获刑

日期:09-27
国家机关证件

为了拓展公司运输业务,竟然购买了9本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近日,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该案,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七个月和管制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谢某平为了自己运输公司经营需要,于2016年8、9月期间,找到任某平,请任某平帮忙办理公司员工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证,商定办好一本从业资格证付款2500元,并将办证所需人员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给了任某军。随后,任某军先后为谢某平办理了9本盖有相关国家机关印章的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证件。但在证件使用过程中,谢某平发现9本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证可能系伪造,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任某军、谢某平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任某军归案后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节,并赔偿了谢某平的损失,其行为得到了谢某平的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谢某平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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