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情感化促调解 纠纷化解赢和谐

日期:07-29
亲情

化解矛盾、定纷止争是法官的天职,具体工作中也要讲究方式策略。近日,渝北法院冯彬副院长运用“亲情调解法”成功化解一起因家庭矛盾引发的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原告徐某与被告刘某系母子关系,在土地被开发前属于同户籍。徐某的丈夫即刘某的父亲在土地开发前去世,父亲的土地被征地开发后获得一笔土地补偿金。由于徐某与刘某之间就土地补偿款分割出现分歧,加之母子之间本来就长期关系紧张,二人最终对薄公堂。

亲情感化促调解 纠纷化解赢和谐

冯院长在详细了解了案件争议点后,找到矛盾源头,意识到本案最大的矛盾点,在于徐某与刘某的母子关系出现裂痕。考虑到发生在亲属之间的案件,掺杂着较多的感情因素,冯院长判断只有通过调和双方不和谐的关系,才能圆满化解矛盾。于是,冯院长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考虑到徐某已是八十四岁的老人,行动不便,不能乘坐公共交通,便将调解地点定在老人居住的社区。

调解阶段,冯院长耐心倾听徐某与刘某诉说苦衷,徐某苛责刘某的不孝顺,刘某委屈徐某对待子女的不公平,双方情绪都比较激动,相互指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冯院长劝说到:“问题总归是要解决的,双方对彼此的心结,摆到桌面上来谈后,应该学会放下过往的不愉快,不要一味执着于细数过去彼此的不是。”

冯院长随后又围绕双方争执的焦点深入浅出的向刘某释法明理,“母亲年岁已高,不应在物质上与母亲计较,应充分给予其物质保障,更要在精神上给予慰藉,这样才能让老人安享晚年。你已为人父,要懂得换位思考,学会理解,为自己的子女起到表率作用,时刻记得百善孝为先。”

经过冯院长长达两个小时的耐心疏导,最终双方对土地补偿款的分配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刘某当庭将款项交付给法院,由法院转交到徐某手中。老人拿到现金后,开心的笑了起来,表示愿意原谅刘某,母子关系的裂痕得到修补。

亲情感化促调解 纠纷化解赢和谐

在处理因亲情危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中,要善于运用调解的方法,具体工作中注重一个“情”字。善于用亲情作为催化剂,用亲人之间的爱感动彼此,人一旦认识到亲情的可贵,便可成功寻到调解的突破口,从而有效化解亲情矛盾,弥补感情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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