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本院于2019年X月XX日立案受理了原告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请你于本公告张贴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法院领取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逾期本院将以公告方式向你送达。”近日,武隆某小区张某、罗某等人的家门口和其住所地居委会均张贴了这样一份告知书。
据悉,张某、罗某等人拖欠物业服务费长达3年,被物业公司诉至法院。在多次直接送达失败后,我院采取了上述送达对策。部分被告在看到告知书后,主动与法院进行了联系,但仍有少数被告置之不理,始终持逃避态度,张某就是其中之一。
原来,承办法官在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就与张某取得了电话联系,张某口头答应次日到法院领取法律文书,但未如期赴约。待承办法官第二次与其联系时,张某索性拒接电话,邮寄送达的法律文书也被拒收退回。张某也和送达人员玩起了“躲猫猫”,送达人员多次在下班后开展送达未果。在询问原告及张某邻居后,得知张某近来常常早出晚归,承办法官果断决定采取夜间送达,和助理一起连续两天蹲守于张某家门口。
终于,晚归的张某被“逮个正着”,承办法官留置送达了法律文书,告知张某逃避诉讼的法律后果,并耐心倾听了张某长达半小时的抱怨。随后,张某的态度渐渐缓和,承办法官见势立即联系原告工作人员到场,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引导双方正面沟通。经过两小时的努力,张某当场缴纳了拖欠的物业服务费,物业公司也承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并放弃了违约金请求,至此,该案圆满得以化解。
近年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不断增多,诉讼文书送达矛盾凸显,为切实提高办案效率,维护当事人权益,武隆法院针对该类案件多次采取集中送达、夜间送达等方式,成功化解大量纠纷,案件调撤率达7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