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火灾,一场纠纷。原告李某因在被告某电动车销售公司购买的电池在充电时起火,造成了车辆及周边邻居房屋损失,双方就此产生纠纷。李某多次找到某电动车销售公司要求赔偿,但该公司认为李某要求过高,且自己无责任,不同意李某的赔偿要求。双方自行协商未果,李某遂将某电动车销售公司诉至铜梁法院。
在诉讼初期,双方当事人仍坚持己见,不愿让步,调解工作举步维艰。承办法官深知调解就是当事人双方心理的拉锯战,重在细节和耐心。平时的交谈中,承办法官重在舒缓原被告的对立情绪,逐步引导双方能理智处理纠纷。提交材料时,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结合法律知识,各陈利弊,逐渐调低原告心理预期,提高被告赔偿积极性。通过法官中间松弛有度的斡旋,一步一步纾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一点一点的拉近双方意愿的差距,双方终于握手言和,被告当场支付赔偿金。
法官感言:诉讼带来的既是权利的救济,同时也是当事人双方精力的付出。在诉讼中把握好当事人的心理状态,避其锋芒,一击即中是调解成功的法宝。让世间纷争消失于无形,这就是法官成就感的源泉,也是这个职业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