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孙小果父母“护子”也须依法调查

日期:05-24
死刑父母孙小果

原标题:孙小果父母“护子”也须依法调查

在帮助儿子逃避司法惩处过程中,孙小果父母究竟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需有经得起法律检视的说法。

连日来,“昆明恶霸”孙小果获死刑后“亡者归来”又成黑老大一事,引发广泛关注。随着昆明市扫黑办表态“一查到底”,中央政法委也就此发声,可以预见,更多“内幕”“隐情”将浮出水面,“打伞破网”也会成为事件收场的前奏。而说到“保护伞”,先从黑恶分子的身世背景上找线索,是很多人的本能反应。

日前,澎湃新闻一则题为“孙小果的谜样父母:22年前受访曾反思,又被曝为儿奔走活动”的报道,又将孙小果父母推上风口浪尖。

报道提到,1997年12月9日,也就是孙小果涉黑被数罪并罚、判处死刑不久后,《云南法制报》刊发报道《可怜天下父母心——孙小果父母访谈录》,访谈中,均有公职在身的孙父孙母,对儿子所犯罪行表示了震惊、愤慨和谴责,称坚决支持有关执法部门的处理,还对教育方式作了反思。可在孙小果案件中,其父母所做的,与此前所说的支持依法处理大相径庭。

毋庸置疑,法治社会讲的是“罪责自负”。孙小果迈出犯罪步伐时已经成年,他自己当担其责、当领其罪。若没有证据指向其父母“护犊”过界,那他们纵然有过,也只是教子无方,舆论不宜搞法律责任归属的扩大化。

但就目前看,孙小果父母似乎不只是“教子无方”那么简单。有些实锤,已指向他们在孙小果案件上的行为失范。这些都需要接受法律的审视。

孙小果被判死刑20年后又成黑恶典型,确实不简单。从改小年龄、量刑过轻、顺利保外就医到成功减刑、拥有多重身份、重操旧业,连着责任链上多个环节的失守,这恐怕不是三两个人“暗箱操作”能操作得了的。

但有关办案者的徇私舞弊,恐怕也跟某个权力“辐射源”有关。该“辐射源”指向了谁,有待严查。但从媒体还原看,孙小果父母有些行为难逃包庇之嫌。

首先,昆明市检察院就已查明,孙小果1994年犯强奸罪后能办保外就医,就是因为其母亲四处活动,用涂改过的医院检验报告单,进而成功办了手续。

《南方周末》5月17日还报道,每次孙小果“犯事”之后,都是其生母在背后为其奔走。1997年案发后,孙母又想干涉办案,多次找到办案人员要求翻看案情材料、索回孙小果被警方扣留的部分物件。1998年2月,她还因涉嫌包庇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再者,据报道,孙小果服刑期间多次获得减刑,可能跟“联动锁紧式防盗窨井盖”的发明专利有关,而当年前往专利事务所送来此项专利相关材料的,正是孙小果的母亲。

在监狱外为狱内服刑的孙小果申请专利,是不是通过专利买卖利益链钻空子,还不得而知。但即便是孙小果本人发明,也该由他自己提交申请,而不应由狱外的人违反程序、违规“代劳”。

父母想尽法子为孩子好,可以理解,但底线之为底线,就在于其不可践踏。在帮助儿子逃避司法惩处的过程中,孙小果父母究竟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不应成谜,需要有经得起法律检视的说法。

目前说孙小果父母为其“撑伞”还有些武断,但若突破法律底线就该依法处理。希望该案最终能以“有伞必打”“除恶务尽”收尾——即便有些人称不上“伞”,逾越了底线该依法处理的也不应含糊。

□侃人(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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