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凌晨,樟木头东深路宝山路口发生一起造成一死两伤、五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严重交通事故。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车主和肇事司机同时被交警追究刑事责任。
3月22日凌晨1时左右,樟木头交警大队办案民警在宝山路口信号灯处看到,最左侧车道靠近中心护栏位置,停着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车头严重变形损毁,驾驶室内一名乘客被卡住,消防员和医护人员正在对其紧急施救;而在右侧的两条车道上,两辆拖挂车、一辆水泥罐车和一辆小汽车则挤成一团,地上到处是车辆碎片或散落物。被卡的乘客因伤势太重,在院抢救后不幸离世。事故还造成2人受伤。
办案民警调查发现,肇事的重型货车肇事时,装载的是满满一车灰砂砖。该车核载为16500KG,实际载物质量为85840KG,超载量为69340KG,超载率达330%。此外,民警还发现肇事的重型货车存在制动性能不良的情况。
经询问,肇事司机肖某承认,当天凌晨,他根据车主的指示,从桥头拉载3万多块灰砂砖,准备送往塘厦。途经东深路樟木头宝山路口路段时,肖某发现前方信号灯为红灯,于是立即减速刹车,可由于车辆载货太重,根本就刹不住。车辆失控后,车头右侧碰撞到前方等红灯的拖挂车车尾,拖挂车又往前冲撞,结果造成前面等红灯的四辆车发生连环碰撞。根据现场勘查及调查证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案民警认定司机肖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因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樟木头交警大队依法追究肖某的刑事责任。
在案件的调查中,民警还发现,车主邹某明知道拉载的货物已严重超载,仍安排司机肖某带着装卸工人继续送货,结果酿成灾祸。车主邹某的行为,属于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樟木头交警大队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以交通肇事罪,依法追究邹某的刑事责任。
目前,司机肖某、车主邹某均已被刑事拘留。(记者尹金钟通讯员魏洪东邓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