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晚报讯(记者刘海锋)“第一次听说自行车停在小区也收费。”近日,武汉江夏区美加湖滨新城四期一些业主前往物业办理收房手续时,对业主手册中的多项收费标准及内容不太认可,其中包括物业费、装修垃圾清运费、停车费等。随后,数十位业主集中反映了这些问题,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称,近期将组织多部门召开协调会。
据了解,目前该小区业主质疑声最大的是装修建筑垃圾清运费,根据业主手册上公布的标准,高层为15元/平米,洋房为20元/平米,别墅则是30元/平米,办理装修手续时一次性付清。业主熊先生说,最小的户型也要交1000多元清运费,而周边小区的装修清运价格,明显低很多。另外,按理垃圾清运是可以由业主处理,而该小区物业则不允许业主处理,必须由物业集中处理。
业主唐先生提供的与小区物业经理微信对话截图中,物业对于收取垃圾清运费的情况进行了解释:小区内实行统一管理,为保障小区环境,装修建筑垃圾实行统一管理和运输。另外,装修建筑垃圾运输成本和管理成本较高,需要专人管理,此前也发生过多起纠纷,公司从业主利益出发,为保障小区的环境品质,出台目前价格是经过成本核算的合理水平。
对于建筑垃圾清运费的收费标准,目前国家或地方均无具体规定,而去年4月1日起施行《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委托物业服务主体清运的,清运费用由双方协商约定。
小区业主邓先生对于小区车辆停放收费问题十分不满,他提供的停车收费标准显示,该小区车辆地下停车收费标准为400元每月;摩托车室内室外分别为30元每月和20元每月;自行车室内室外分别为5元每月和3元每月。“自行车都收费,闻所未闻。”
对此,业主手册指出,停车收费是依据武汉市武价房字【2004】135号《武汉市普通住宅物业综合管理服务费及车辆停泊服务费指导价格的通知》,并上报物价部门报审备案后而制定的。
物业能否对自行车停放收费呢?《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并未明确,但列举了免收停车费的车辆为: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快)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并未将摩托车、自行车列入。但武汉市很少有小区收取自行车停放费。
针对这些问题,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称,业主反映的情况属实,但物业费、停车费、垃圾清运费是市场放开调节价,已向区相关职能部门上报,将组织物业科、社区、园区相关部门开协调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