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黑龙江一男子因生活困顿捂死4岁幼子后用行李箱抛尸被判死缓
2018年3月26日上午8时许,老潘在清扫大连市甘井子区辛寨子街道辛府园16号楼旁的垃圾箱时,发现垃圾箱内有一个粉红色的拉杆箱,感觉箱子挺沉,老潘还以为是谁家不要的废品。
当天下午1时许,老潘被拾荒男子关某叫住,说拉杆箱内“可能有一个人”。
原来,关某在垃圾箱里翻废品时,看到了这个拉杆箱,从缝隙中看到箱里有人的头部和脖子。关某以为自己眼花看错了,于是喊老潘过来一起查看。两人随后再次查看拉杆箱,结果箱内露出一个人的脑袋,老潘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
民警现场勘查发现,拉杆箱内藏有一名男孩的遗体,四岁左右。
警方立即对此事展开调查,附近一家旅馆老板刘某反映:
2018年3月11日早上6时许,一名张姓男子带着一个四五岁的男孩,背着一个红色的背包,拉着一个粉色的拉杆箱到旅社入住307房间。入住旅馆期间,张某下午自己出门,半夜归来。孩子自己在房间看电视,吃方便面、面包等。
3月23日下午张某独自出门。
3月24日23时许张某回来,发现孩子把门反锁了,旅馆老板刘某帮张某打开房门,当时孩子已经睡着了,刘某嘱咐不要将这么小的孩子长时间的一个人留在房间里,张某认为没问题。
2018年3月25日4时许,监控录像显示,张某拖拉杆箱出门……
3月25日11时许,张某退房,当时刘某没有见到男孩,也没有看到粉色的拉杆箱,张某当时只背着一个红色的背包。
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8年3月27日,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张某到案后,供述了自己捂死儿子小飞并抛尸的罪行。
1996年出生的张某是黑龙江齐齐哈尔人,2013年张某在大连打工时,认识了女孩小曲,两人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
2014年,小曲在吉林老家一家诊所内生下了儿子小飞。由于两人不到法定结婚年龄,无法登记,因此小飞也没有上户口。
小飞出生后,张某和小曲并没有管孩子。小飞先由诊所老板照顾了12天,后来委托给了程某夫妻帮忙照看,当时约定,每月抚养费2500元。开始,张某每月支付2000元的抚养费,前后加起来他一共给了1.8万元,后来便没有再给钱了。
后来,张某和小曲分手。直至2017年,张某接到小曲母亲的电话,对方说程某夫妻岁数大了,照顾不了孩子,让张某把孩子接回来。
2017年11月份,张某将小飞接回大连住了一阵,后来又带孩子回齐齐哈尔老家呆了几天。
2018年3月10日,张某带小飞回到大连,随后入住事发旅馆。
“我没有工作,白天睡觉,晚上上网,小飞就自己呆在旅馆。3月24日深夜,我回来发现门被反锁了,就找旅馆老板开门,小飞已经睡着了。我看电视,后来小飞醒了,就看小孩节目。凌晨三四点了,小飞还不睡觉。我让他睡觉,他闹。我就觉得生活没希望,没能力抚养他,就侧过身用右手捂住小飞的口鼻,他挣扎了没几分钟就不动了。”
张某捂死小飞后,将孩子遗体装入拉杆箱,随后出门将拉杆箱丢到离旅馆不远的垃圾箱里。
事后,张某若无其事的去网吧上网,随后到旅馆取了行李,又找了一家洗浴呆了一夜。
张某在某超市找到理货员的工作,他在市场买了一套被褥,当晚去了员工宿舍,结果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法医鉴定,小飞系口鼻部、颈部、枕项部受外力作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以犯故意杀人罪对张某提起公诉。
张某辩护人认为,本案发生在近亲属之间,有一定的客观现实的无奈;张某尚年轻,且系初犯;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请法院从轻处罚。
法庭上,张某并没有表现出丝毫愧疚和后悔,而是态度冷漠,一副很无所谓的样子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因生活困顿自觉无力抚养儿子,遂将其儿子捂死并抛尸,其行为严重地侵犯了公民的生命权利,破坏了社会治安秩序,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根据张某的犯罪行为、犯罪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来源:辽沈晚报
责任编辑:赵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