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上犹法院这么‘给力’,不用来法院就为我追回了钱,为我省去了来回的奔波” 。当事人柳某感激地说。
近日,江西省上犹县人民法院收到一起从深圳市邮寄来的民事起诉状,因原告柳某误将与客户往来的2.6万余元费用转入被告吉某的支付宝账户,柳某发现钱款转错后,立即联系了吉某要求退还钱款,但吉某表示自己无过错拒不归还,几经催讨,吉某遂将柳某电话拉黑。上犹法院收案后以不当得利立案,通过柳某提供的电话联系到吉某,法官向其陈述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其一番利弊权衡后,吉某主动退还欠款,原告柳某撤回了起诉。
法院提醒,使用微信、支付宝处理财物时,务必先确认好信息,避免不必要的损失。